xx县县级河长联系单位工作规则 1 xx 县县级河长联系单位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县级河长联系单位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 化,有力推进县级重要河湖河长制工作开展,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xx 县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有关 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包括县级河长联系单位对县总河长、县副总 河长、县级河长安排事项的落实,与县河长制办公室、县有关部 门之间的工作协调以及各镇街河长制工作的督促落实。 第二章 工作职责和工作会议 第三条 县级河长联系单位具体负责相应河湖河长制工作 的总体组织,直接对所联系的县级河长负责,落实县总河长、县 副总河长、联系的县级河长安排的事项和工作任务。 第四条 县级河长联系单位应加强与县河长制办公室之间 的协作配合,并具体负责对县级河长相应河湖河长制涉及的县有 关部门进行联系和协调。县有关部门,各有关镇街河长、河长制 2 办公室或工作机构要服从县级河长联系单位的工作调度和督导, 及时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