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扶持政策 x xx 县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扶持政策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21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7 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速重点产业集聚,推动全县经济转型升级,参照先进地区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 重点工业项目扶持 对投资 3000 万元以上、5 亿元以下的工业项目,投资强度省级园区不低于280 万元/亩(其它园区不低于 160 万元/亩)、亩均税收省级园区不低于 20 万元/亩(其它园区不低于 6 万元/亩),不含风电、光伏、PPP 等项目,享受以下政策扶持。 1.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符合条件的重点工业项目,按照不高于土地出让成交价 60%的比例,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2.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符合条件的重点工业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价款)的 3%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