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新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x xx 新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为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本政策适用于工商登记注册、税务关系和统计关系均在 xx 新区的民营企业。 一、培育发展新动能 (一)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符合新区产业规划布局,新获得市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给予 10 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得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 20 万元资金支持。 (二)加快提升创新服务能力,对新建市级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产业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 10 万元资金支持。对新升级为省级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和 100 万元资金支持。 (三)大力支持技术改造升级,对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购置安装关键工艺设备投资额 500 万元以上,年度产值增速达到 10%以上,按照投资额 10%,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资金支持。 (四)推动新兴独角兽企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