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 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一、重建社会结构理论 o 1. 生平与著作 o 1938 年生于英国伦敦北部的埃德蒙顿,18 岁考入赫尔大学。1959 年进入伦敦经济学 院攻读硕士学位。1974 年获剑桥大学博士 学位。 o 1966 年,离开莱斯特大学到温哥华附近的 西蒙 弗拉赛尔大学任教,后又转至加州大 学洛杉矶分校。1969 年受剑桥大学之聘, 返回英国。2. 著作 o 1984 年,代表作社会的构成。 o 1971 年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 1972 年迪尔凯姆著作选、1973 年发 达社会的阶级结构、1991 年现代性与 自我认同。3. 思想特征 o 重点针对马克思、孔德和韦伯的理论传统, 并结合当代流行的各种学术思潮,建构社会 理论。 o 试图克服社会学中宏观理论与微观分析、客 体主义和主体主义的对立。主张从宏观与微 观、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中去分析和研究社会 。二、结构化理论的方法原则 o 1. 社会理论 o 吉登斯认为自己的结构化理论,既不是哲学 ,也不同于社会学。社会理论是关于社会行 动、自我、交互行动、社会制度等方面的定 性研究,要在各种矛盾关系中揭示问题的实 质。2. 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