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炭 步 镇 城 区 绿 化 养 护 项 目项目编号:C GJL-GZ-2017-020招标文件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六月目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须知前附表 .- 7 -一、 说 明 .- 9 -1 适用范围 .- 9 -2 监管部门及招标采购单位 .- 9 -3 合格的投标人 .- 9 -4 合格的服务和货物 .- 9 -5 投标费用 .- 10 -6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10 -7 其他 .- 10 -二、 招标文件 .- 10 -8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 10 -9
2、招标文件的答疑或现场考察 .- 11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 11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2 -11 投标的语言 .- 12 -12 投标文件的构成 .- 12 -13 投标文件的编写 .- 12 -14 投标报价 .- 12 -15 投标货币 .- 13 -16 联合体投标 .- 13 -17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 14 -18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 14 -19 投标保证金 .- 14 -20 投标有效期 .- 15 -21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 15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6 -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3、16 -23 投标截止期 .- 16 -2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 16 -五、 开标与评标 .- 17 -25 开标 .- 17 -26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 17 -27 投标文件的初审 .- 17 -28 投标文件的澄清 .- 18 -29 投标文件详细评价 .- 18 -30 定标原则与授标 .- 18 -31 质疑与回复 .- 19 -32 中标通知书 .- 20 -六、 授予合同 .- 20 -33 合同的订立 .- 20 -34 合同的履行 .- 20 -35 履约保证金 .- 21 -36 招标代理服务费 .- 21 -第三章 合同条款 .- 22 -第四章 用户需
4、求书 .- 28 -第五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 3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9 -第一章 投标邀请投标邀请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 采购人)委托,对炭步镇城区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CGJL-GZ-2017-020,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17 年 6 月 9 日至 2017 年 6 月 15 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1. 项目编号:CGJL-GZ-2017-0202. 项目名称: 炭步镇城区绿化养护项目3. 项目类型:服务类4
5、.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1303(园林绿化管理服务)5. 项目情况一览表:采购内容 服务期 采购预算炭步镇城区绿地养护、乔木养护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人民币 77.3422 万元备注: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 监管部门: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6、证明)等证明文件)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5 年或 2016 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2 评审时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中国政
7、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6.3 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以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6.4 非广州市属单位需提供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颁发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外地、省(部)核准园林绿化企业在穗经营备案登记证。6.5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6.6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含单位、法定代表人);6.7 本项目招标人( 不接受;接受)以联合体投标。(如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应以 为主办方,并按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8.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 年 6 月 9 日-2017 年
9、 6 月 28 日,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8.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 41 号华夏商务大厦 1203(花都办事处)。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2) 非广州市属单位需提供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颁发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外地、省(部)核准园林绿化企业在穗经营备案登记证。(原件现场核对);(3) 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
10、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含单位、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4) 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应一致; 8.3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办理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8.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200.00 元整,售后不退。10.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10.1 投
11、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 年 6 月 29 日下午 2:00-2:30(北京时间)10.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 年 6 月 29 日下午 2: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335 号广东环保大厦五楼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0.3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10.4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广州市政府采购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1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2、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2.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邵晓君 电话:020-86744650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北街路 2 号 1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
13、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335 号广东环保大厦五、六楼联系人: 曹小姐、陈先生联系方式:020-36961800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36961800E-mail: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17 年 6 月 8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须知前附表该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是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第三章合同通用条款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第三章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项号 内容一、说明2.3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
14、路 335 号广东环保大厦五、六楼电话:020-36961800; 传真:020-36961800。二、招标文件9.3 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举行10.2 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时,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7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4.8 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是固定唯一,不允许有备选方案。14.9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14.10 有效报价范围:投标人所报投标总报价如低于本项目采购预算的 85%,必须出具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同时必须经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通过,否则按
15、投标无效处理。19.11. 投标保证金金额:0.5 万元(人民币伍仟元整)2. 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如电汇、转账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3.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日 17:00 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账户: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账号:3602072219200689192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广州大道支行注: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 CGJL-GZ-2017-020 ,以便查询。4. 投标人以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日 17:00 前将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发到本邮箱(),并电话通知我单位。5.
16、 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0.1 投标有效期:90 天,自投标文件截止递交之日计算。21.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份。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1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23.1 开标日期、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五、开标与评标26.1 评标委员会由 5 名单数组成,由 1 名采购人的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26.4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30.2 定标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较低者的
17、 20%以上的,只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六、授予合同33.1 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35.1 履约保证金:合同额的 5%。36.1中标人须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计算1. 中标人须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按发改价格2011534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中标服务费按招标中标价计算,由中标人支付。采购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备注中标金额1
18、00 万元 1.5% 1.5% 1.0%100 万元中标金额500 万元 1.1% 0.8% 0.7%500 万元中标金额1000 万元 0.8% 0.45% 0.55%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a. 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收款人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账号:3602072219200689192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广州大道支行2. 投标人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19、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第三章合同通用条款仅供参考,合同具体细则以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协定为准。补充条款: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根据需要通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 2 个工作日内,按投标文件中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须确认中标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第一中标候选人没有按约定提交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核实后按采购响应无效。- 9 -一、 说 明1 适用范围1.1.
20、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 监管部门及招标采购单位2.1. 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2. 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3.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2.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见须知前附表。3 合格的投标人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
21、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2. 合格的投标人3.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7.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供货商才能参加投标。3.2.8. 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特殊条款。3.3.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4 合格的服务和货物4.1. “服务” 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货物,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4.2.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4.3.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用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