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历史简介第一篇:税收筹划历史税收筹划的由来 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安排等进行筹划,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取“节税”(TAX XAVINGS)的税收利益的行为可以说很早以前就存在,但是“税收筹划”为社会关注和被法律认可,从时间上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最为典型的是30年代英国一则判例。1935年,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针对“税务局长 诉温斯大公”一案,对当事人依据法律达到少缴税款作了法律上的认可,他说:“任何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依据法律这样做可以少缴税。为了保证从这些安排中得到利益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汤姆林爵士的观点赢得了法律界认同,这是第一次对税收筹划作了法律上认可。之后,英国、澳大利亚、美国在以后的税收判例中经常接引这一原则精神。此后,不少税务专家和学者对税收筹划有关理论的研究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税收筹划日益成为纳税人理财或经营管理整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近30多年来,其在许多国家中的发展更是蓬蓬勃勃。正如美国南加州大学WB梅格斯博士在会计学中谈到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