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告知书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责任 告 知 书 2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为了提高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1)、施工企业安全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X 号)、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X 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的规定的通知(X 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X 号);湖北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 (DB42/553-2021)、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程(DB42/535-2021);十堰市十堰市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