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16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简介第一篇:司法局2016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赤城县司法局 2016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一、 人民调解工作 1、要认真做好民间纠纷排查治理工作。民间纠纷排查治理实行经常性排查与重点时期、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集中排查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85%以上的纠纷解决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乡(镇 )、村调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全方位、多层面地掌握本辖区民间纠纷的动向、成因、特点,把分析报告报县局。实行民间纠纷首接负责制,实现“四无” (即无民转刑案件、无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自杀、无因民间纠纷引发群体械斗、无因调解不当、不及时引发集体上访)案件。因调解不及时造成“四无”案件发生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要深化护城河建设工作,巩固、完善接边乡镇调解组织,切实发挥联防联调作用,开展好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激化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接边地区特别是北京周边地区社会稳定。 3、要积极参与“三位一体”调解体系的构建。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有效方式,逐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