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滕州市城市色彩专项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编号:TZZFCG-2017-118采 购 人:滕州市规划局滕州市城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济宁市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2017 年 5月1目 录第一章 采购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3第四章 评分办法 .26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9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62采购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滕州市城市色彩专项规划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TZZFCG-2017-118三、采购项目情况:项目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预算金额(控制价)简要技术要求滕州市城市色彩专项规划项目1、在中国境内注册;2、投标人须满
2、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能力;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一段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1000000元 详见采购 文件3局出具的缴纳证明);8、未被暂停或取消枣庄市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报价资格;9、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
3、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报价单位不必提供证明);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17 年 05月 15日至 2017年 05月 19日;(北京时间:上午 09时 00分-11 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17 时 00分。)2.地点:1)、济宁市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济宁市建筑设计大厦 11楼)2)、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财政局服务窗口(滕州市北辛中路 2600号) (报名时请提前联系)联系人:刘仕琪、王一晨;联系方式:13805378647 156897875893.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证件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筑师证。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手续。4.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 2017 年 05月 25日 9时 00分至 2017年 05 月 25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42.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
5、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北辛中路2600号)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 2017 年 05月 25 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北辛中路2600号)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滕州市规划局滕州市城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波 周婕 联系方式: 0632-58651652.采购代理机构:济宁市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建筑设计大厦 11楼 联系人:刘仕琪 王一晨 联系电话:13805378647 15689787589 0537-2376233;电子邮箱:八、发布媒体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枣庄市政府采购网、滕州市政府
6、采购网发 布 人:济宁市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7 年 05 月 12日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 采购人采购人:滕州市规划局滕州市城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婕 联系方式:0632-58651652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济宁市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建筑设计大厦 11 楼 联系人:刘仕琪 王一晨 联系电话:13805378647 15689787589 0537-2376233;电子邮箱:3 项目名称 滕州市城市色彩专项规划项目4 采购控制价大写: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000 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控制
7、价)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6 项目内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7 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2、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能力;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一段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
8、出具的缴纳证明);8、未被暂停或取消枣庄市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报价资格;9、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报价单位不必提供证明);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 踏勘现场 不组织9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0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7 年 5 月 18 日 16 时前11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7 年 5 月 19 日 16 时前12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答疑等文件13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05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14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15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9、壹万元整(¥:10000.00 元)开户名称:济宁市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宁市任城支行 帐号:1608000509022135917 截止时间:2017 年 5 月 23 日上午 12 时前必须到账,以到帐时间为准。 注: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的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及其他形7式,如有其它形式的按废标处理。 2、响应文件中须附投标保证金收据或转账凭证;递交投标保证金成功的投标单位可自行到代理公司换取收据。 3、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需携带转账凭证或收据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便于后期退还投标保证金使用。1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指
10、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开标日止。17 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8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 1 份,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9 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 项规定的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合并装订为一册。 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0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采购人名称:滕州市规划局、滕州市城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11、:项目名称:滕州市城市色彩专项规划项目项目编号:TZZFCG-2017-118在 2017 年 05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21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北辛中路 2600 号)22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23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 年 05 月 25 日上午 09:30 时开标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北辛中路 2600 号)24投标人授权代表代表、项目负责人出席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开标时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如需更换至少在开标前 38会 天携带单位出具的更
12、换证明)25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宣布开标会议纪律及注意事项;(3)宣读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采购人代表,监督机构人员,宣读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状态、标书状况,并请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举手示意; (5)当众开标;(6)唱标人当众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项目负责人,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检查投标人相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到会情况,项目负责人到场);(7)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无异议,如无异议请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确认,如有异议请举手示意,由记录人在交易系统上做出记录(能当场解答的应当当
13、场解答,不能当场解答的应告知异议人);(8)开标结束。26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随机抽取27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当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根据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8 公示媒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枣庄市政府采购网、滕州市政府采购网29 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由评标委员会现场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确定。930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工作之后七天内,采购人支付设
14、计人总设计费用的 20;提交规划初步成果,经采购人认可后七天内,采购人支付设计人总设计费用的 40;提交通过专家评审并进行修改完善的规划成果,经采购人认可后七天内,采购人支付设计人总设计费用的 40。31资格审查: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托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审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全部资料的原件或有效的公证件原件。资格后审证件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4)、投标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注:投标人对上述有关证件的真伪、有效性负相应法律责任。以上原件或公证件由公证处开标现场核验,有一项未提供原件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6)、评标办法中所涉及到的合同业绩、奖项等计分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同时复印件必须附到响应文件中,否则不予加分。以上证件除身份证外一律和响应文件一起密封提交,否则不予计分。注:投标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只能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才作为本次投标的依据。以其他形式获得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均不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