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裁判培训稿简介第一篇:田径裁判培训稿田径裁判培训内容 径赛 一、检录处 1. 点名,点名不到者当弃权处理。 2. 检查装备和号码布。 3. 引导运动员进入比赛场地。 二、起点 1. 发令员口令:各就位-预备-鸣枪(400m以下,含400米)。 400米以上径赛项目 口令:各就位-鸣枪 2. 召回发令员,听到主发令鸣枪示意有运动员抢跑后,并鸣枪召回。 3. 助理发令员,引接运动员,并负责运动员上道;检查运动员手和脚有没有超过起跑线后沿;记录运动员犯规;接力赛时,负责准备接力棒。并与终点联系,举旗示意。 1. 与起点联系,举起示意。 2. 判定名次(负责主看第一名的兼看第二名,以此类推)。 3. 记圈:长跑一人计4名,最多不能超6名。 4. 计时:见烟或闪光 停表:人到表停 手记1100 计时应至运动员躯干(不包括头、颈和四肢)的任何部位到达终点线后延垂直面的瞬间为止。 当三支表成绩不一致时,取中间成绩。 成绩当三坐标表两支表一致时,取两支表一致。 当只有两支表时,取较差。 三、检查主裁判 1. 领导该组裁判赛前检查场地器械。 2. 检查径赛中的犯规。 3. 根据检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