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菏 泽 高 新 区 清 洁 取 暖 农 房 节 能 改 造 工 程 项 目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项目编号:SDGP371799201802000019采 购 人: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零一八年十月- 1 -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5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 22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30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31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3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7 -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菏泽高新区清洁取暖农房节能改造工程项目竞
2、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项目名称:菏泽高新区清洁取暖农房节能改造工程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7992018020000193、采购项目内容:菏泽高新区高庄村、乔堂村约 2.5万平方米清洁取暖农房节能改造4、项目概况:4.1工期:20 日历天4.2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4.3采购预算:290 万元五、供应商资格要求:5.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5.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5.3拟派项目经理
3、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5.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人到现场的)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现场的);5.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6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出具日期在本项目采购期间)网页打印页,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 -5.7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
4、取: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点击本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下载;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以上三个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2、报名方式:在报名日期截止时间前,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找到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且在规定时间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未在网上报名且未在规定时间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七、
5、磋商保证金:肆万元整(40000.00 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 2018年 11月 1日 9时 30分前用其单位的基本账户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否则报价无效。交纳磋商保证金信息:1、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菏泽牡丹支行营业部;3、账号:2260 3562 8559注:磋商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交纳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才视为磋商保证金到账,是否按时到账以中国银行菏泽牡丹支行营业部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 11月 1日 9时 30分前(北京时间)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菏
6、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205室。(地址:菏泽市中华东路 426号)九、发布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发布。- 4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采购单位: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联系人:赵晓飞 电话:0530-7389662地址: 菏泽市中华西路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倩茹、张信电话: 13054647219、18769075111地址:菏泽市和平路国贸中心 B3-2单元 18004电子邮箱:2018年 10月 19日-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7、 编列内容1.1.2 采购人采购单位: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联系人:赵晓飞 电话:0530-7389662地址: 菏泽市中华西路1.1.3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倩茹、张信电话: 13054647219、18769075111地址:菏泽市和平路国贸中心 B3-2单元 18004电子邮箱:1.1.4 项目名称 菏泽高新区清洁取暖农房节能改造工程项目1.1.5 工程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1.1.6 项目内容 菏泽高新区高庄村、乔堂村约 2.5万平方米清洁取暖农房节能改造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3.1 采购范围 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包括
8、的全部内容1.3.2 工程期限 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内完成。1.3.3 质量要求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4.1供应商资格要求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6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人到现场的)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9、委托代理人到现场的);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出具日期在本项目采购期间)网页打印页,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7、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磋商时需要提交的证件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及其身份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人到现场的)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现场的
10、);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出具日期在本项目采购期间)网页打印页。上述证件除特殊说明外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以上证件现场审查不合格或不全者,作无效标处理。1.9.1采购人是否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 7 -1.10 预备会 不举行1.11 偏离 本项目不允许实质性偏离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说明。3.2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递交的澄清、补充、修改及说明。3.4.1竞争性磋商报价有效期90日历天(自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3.
11、5.1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肆万元整(¥40000.00 元)交纳保证金信息: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菏泽牡丹支行营业部;账号:2260 3562 8559供应商在2018年11月1日9时30分前从公司的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按以上汇款信息汇入,汇出的供应商名称要与参加磋商会议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报价无效。注:磋商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交纳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才视为磋商保证金到账,是否按时到账以中国银行菏泽牡丹支行营业部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响
12、应文件格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 8 -字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报价一览表三份单独密封,电子文档一份(内容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应与正本一致),U盘形式提供(单独密封)3.7.5 装订要求A4纸粘贴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4.1.2 封套上写明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 在 xx年 xx月 xx日 xx时
13、 xx分前不得开启4.2.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日9时30分(超出时限,不予接收);递交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5开标室(菏泽市中华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往东 88米路南)。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5.1磋商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5.2磋商及报价程序详见本章第 5.2条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成员:3 人7.1 是否授权磋商 是 - 9 -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推荐排名最前的三名7.3 履约保证金 不提交10. 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付款方式按照工程进度付款,当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7%,剩
14、余的 3%为质保金,保修期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磋商控制价290万元。(每平方米费用为 115元)超过控制价的磋商报价为无效报价。10.2 保修期 3年10.3 解释权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