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隆昌市响石中心卫生院2016 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我院是本乡镇唯一一所一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医保、居保、新农合定点医院。担负辖区内 7.2 万多常驻人口的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全科医学科、妇产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检验科、放射科、B 超等科室;设有内儿科能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并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处理;外科能开展下腹部手术和一般的四肢骨折手术;妇产科能完成生理和部分病理产科的处理,开展剖宫产手术。(二)2016 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医疗卫生服务情况:我院今年门诊 23956 人次,住院人次 6552 人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
2、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72555 份,电子档案 72555 份,健康知识讲座 12 次,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活动 12 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14000 余份,接种一类疫苗 7665 人次,二类疫苗 3053 人次,儿童健康管理 3971 人,65 岁以上老年体检 3509 人,高血压管理2100 人,两癌筛查 3075 人, 2 型糖尿病管理档案 706 人,重性精神病管理 277 人,孕产妇管理 452 人,结核病人管理 63 人;为贫困户患者减免医疗费用共计 1.15 万余元,对辖区居民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每月开展巡回医疗,送医送药下乡义诊活动,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新增的彩超和彩
3、超心脏探头,使我院成为隆昌唯一开展心脏彩超检查的乡镇卫生院,提升了彩超检查的技术水平,提高了我院的诊疗水平,造福一方百姓,为国家的分级诊疗制度的执行和基层卫生事业做出了贡献。二、部门概况隆昌市响石中心卫生院属乡镇基层医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0 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隆昌市响石中心卫生院隶属于隆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局,是财政差额拨款单位、二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经县委编办核定的单位编制数 96 人,2016 年末,在职职工人数 95 人。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2016 年隆昌市响石中心卫生院本年收入合计 1827.32万元
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12.13 万元,占 28.03%;事业收入 1315.18 万元,占 71.97%。财 政 拨 款 收 入 ,512.13, 28%事 业 收 入 ,1315.18, 72%财 政 拨 款 收 入事 业 收 入2016 年隆昌市响石中心卫生院本年支出合计 174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03.22 万元,占 51.72%;项目支出843.22 万元,占 48.28%。 基 本 支 出 ,903.22, 52%项 目 支 出 ,843.22, 48% 基 本 支 出项 目 支 出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隆昌市响石中心卫生院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12.
5、13 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7.81 万元,增长 20.69%。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隆昌市响石中心卫生院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82.1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27.61%。与 2015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57.82 万元,增长13.63%。(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隆昌市响石中心卫生院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82.13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支出 482.13万元,占 100%。备注: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
6、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482.13424.313804004204404604805002016年 2015年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拨 款 支 出 ,482.13, 100%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10(类)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02 乡镇卫生院 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16 年决算数为 228.13 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10(类)04 公共卫生(款)0
7、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16 年决算数为 224.00 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10(类)06 中医药(款)01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16 年决算数为 20.00 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10(类)07(款)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2016 年决算数为 10.00 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隆昌市响石中心卫生院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57.8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74.6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
8、资 9.74 万元、津贴 2.8 万元、绩效工资 8.86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4 万元、职业年金缴费 6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8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6.88 万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22 万元(其中退休费 19.87 万元、住房公积金 8.35 万元)。公用经费 83.12 万元,主要包括:办 公费 4.21 万元、印刷费 3.2 万元、水费 4.21 万元、电费 4 万元、邮电费 1.1 万元、差旅费 1.75 万元、维修(护)费 6.49 万元、专用材料费 17.8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 22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8.34 万元。七、 “三公”
9、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隆昌市响石中心卫生院 2016 年度“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6 年度“三公” 经费财 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 年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 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3.公务接待费2016 年公务接待费 0 万元
10、。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隆昌市响石中心卫生院 2016 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 万元。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 年度,隆昌市响石中心卫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隆昌市响石中心卫生院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四)
11、预算绩效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资金 512.13 万元,覆盖率达到 100%,通过绩效目标管理提高了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了辖区内居民健康水平、健康意识。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完善。今后要加强相关业务学习,提高编制预算等水平。十、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12、。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 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
13、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12.“三公 ”经费:纳入 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