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鲁山县彭河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公告(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公告)2015 年第 22 号(总第 146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河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 2015 年 6 月 10 日至 7 月 3 日,对鲁山县澎河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2012 年 12 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顶山鲁山县澎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豫发改设计20122315 号) ,批复鲁山县澎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3800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是大坝上下游坝坡加固及大坝防渗、溢洪道与输水洞改造、更换部分机电设备及维修改造管理设施
2、。截至 2014 年底,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累计下达项目投资计划 3800 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 3040 万元,市级配套 760 万元。该项目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开工建设,截至 2015 年 6 月,已完成坝体灌浆工程、溢洪道拆除重建工程、管理用房主体工程等项目,累计完成投资 1358.79 万元。鲁山县财政局已拨付项目资金 1129.32 万元。 2 二、审计评价意见审计结果表明,鲁山县澎河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推进比较顺利。鲁山县澎河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局内控制度比较健全,资金管理比较规范。但审计也发现在项
3、目管理、工程价款结算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应加以纠正和改进。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 违 法 分 包 工 程 1748 万 元 。 其 中 : 一 标 段 中 标 单 位 将工 程 违 法 分 包 给 自 然 人 实 施 , 涉 及 金 额 1433 万 元 , 截 至 2015年 6 月 底 , 已 支 付 工 程 款 356 万 元 。 二 标 段 中 标 单 位 将 溢 洪 道 工程 、 交 通 工 程 违 法 分 包 给 无 施 工 劳 务 资 质 自 然 人 实 施 , 签 订 了劳 务 承 包 施 工 合 同 , 合 同 金 额 270 万 元 , 截 至 2015 年 6
4、 月 底 ,已 支 付 195 万 元 ; 将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违 法 分 包 给 无 施 工 劳 务 资 质自 然 人 实 施 , 签 订 了 劳 务 承 包 施 工 合 同 , 合 同 金 额 45 万 元 , 工程款已全额支付。(二)多计工程价款 14.02 万元。施工 1 标段,因多计大坝迎、背水坡干砌体拆除、原洞身砼凿毛等项目工程量,多计工程价款 1.6 万元。施工 2 标段,气泡式水位计、水位无线短传终端机、水质检测设备等部分机电设备尚未安装,多计工程款 12.42 万元。(三)大坝防浪墙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大坝防浪墙未按施工规范要求增加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垫块。部分钢 3 筋间距未按设计 200 施工,实际按 300 施工,间距过大,而且长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河南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发现的有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鲁山县水利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已与相关施工单位依法据实调整结算价款,并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重新绑扎大坝防浪墙钢筋,经验收合格后进行了摸板支护及混凝土浇筑。同时,加强该项目施工质量及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