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保险学院实施细则(2015 年 6 月修订)总则第一条 以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2014 年 7 月修订)为依据制定本实施细则,未尽事项由学院免推研究生工作小组议定。直升免推研究生按照学校的要求执行。第二条 学院组织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教授 2 名、院领导、系主任、年级班主任。初选条件和评分办法第三条 申请的基本条件。符合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其中,对已及格科目进行重修者,承认其参与推荐免试的资格,并以该科目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非涉外专业需满足下列五项任一要求:1.大学英语(或其它语种)四级考试成绩 530 分以上(
2、含 530 分); 2.六级考试成绩 430 分以上(含 430 分);3. 雅思成绩达到 6 分(含 6 分);4.托福成绩达到满分的 65%(含 65%);5.GMAT 成绩达到满分的 65%(含 65%)。涉外专业(双语班)需满足下列四项任一要求:1.大学英语(或其它语种)六级考试成绩在 530 分以上(含 530 分);2.雅思成绩 6.5 分(含 6.5 分);3.托福成绩达到满分的 75%(含 75%);4.GMAT 成绩达到满分的75%(含 75%)。第四条 初试名额的确定与分配。拟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生初选名额确定,根据学校所下的初选指标,按照学生人数的比例(有特殊政策的名额分配除
3、外)分配到不同专业(含方向),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序确定初选名单予以公示。第五条 初选综合成绩评分办法(一)学业成绩(上限 80 分)计算在校学习期间成绩的加权平均分(第二学位课程、辅修课程、任意选修课、文化素质课成绩除外)乘以 0.80 作为学业成绩分。(注:在校学习期间的成绩只以学生第一次参加考试成绩作为计分依据。)(二)获奖情况(上限 10 分,不含各种奖学金,各项加分均以证书原件或文件原件为准)1.获得各类荣誉称号(优秀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标兵从前述人员中产生,不再计分)按一项一次加分,同一学生多
4、次获得同一称号者,加分次序按级别由高到低计算,最高级别按省级 4 分、成都市级2 分、校级 1 分加分,每多一次按省级多加 0.6 分,市级多加 0.4 分,校级多加 0.2 分。(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 A 级证书计 2 分)2.参加各种科技、学术、文体竞赛获奖者,每项计:国家级(分) 省(市)级(分) 校级(分)一等奖(或第一名) 7 4 2二等奖(或第二名) 5 2 1三等奖(或第三名) 3 1.5 0.5注:(1)科技、学术类:“挑战杯” 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本科科研项目竞赛、大学生创新型实验计划立项并结项,只立项未结项相应下调一级,最高按校级一等奖计;同一内容
5、参与不同科研项目,按最高一级计;多个项目参与申报大学生创新型实验计划,根据内容的相似程度由推免工作小组决定具体加分;(2)文体类:大学生艺术节、五月校园艺术节、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英语节、广告节、科技节等;(3)以上两项计算说明:同一赛事多层次获奖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所有竞赛特等奖视为一等奖、其余等级相应下调一级(获得特等奖后参加的附加赛事,如辩论赛、演讲赛等不计分。);团队项目获奖者,加分需除以团队人数。( 项目指导老师认定获奖团队中的主力队员,指导老师需出具证明并留联系方式,可以在合理范围内给予加分倾斜,单个队员的加分上限为 60%;如没有指导老师予以认定,以加分除以团队人数)。(4)关
6、于非政府组织主办的各类竞赛:第一类为有政府背景的行业或行业协会组织的竞赛;第二类,由企业出资,但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固定赛事;第三类,有影响力的全国性或国际性的单项赛事。由学院免推研究生工作小组议定。3.在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见义勇为、救灾抢险、志愿服务、支教扶贫等典型事例)中作出贡献、被有关媒体报道并有党、政、军、团相关组织作出书面表扬的,依出具书面表扬的单位级别加分。国家级 3 分、省部级 2分、地市级 1 分。(三)研究与创新能力(上限 10 分)在期刊、报纸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本人为独立作者;或本校教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本人第三及以后作者不予认定),每项计:刊物 分值B1 1
7、0CSSCI 8B2 、 上海保险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5C 类期刊(公开发表的有 CN 刊号) 2每一刊物只认定一篇,C 级刊物只认定一篇。多篇同一等级刊物不重复计分,只计算一篇得分。刊物等级从高认定,例如:被 CSSCI 收录并同时被学校科研处列为 B1 的刊物,按照 B1 计算。科研加分以刊物原件加复印件为准,用稿通知一律不予承认。(注:刊物分类参见学校科研处西南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2013 版),及所发表论文时间同一年相关期刊认定标准,其正规性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结果为准。遇特殊情况时,提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认定。)面试及评分标准第六条 面试内容及评分办法。面试内容专业知识
8、及英语口语面试。面试按照百分制计分,其中专业知识占 70%、外语占 30%。第七条 面试人员组成。副教授以上的专业课教师 3 名、外语教师 2 名、学院分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年级班主任、工作人员 2 名。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第八条 免推生综合成绩由初选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初选综合成绩占 90%,面试成绩占 10%。综合成绩按专业(含方向)分列,按照学校下达的指标录取。对于因名额限制造成的末位取舍,由学院教授委员会综合评判决定。其他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从 2015 年开始执行,解释权属保险学院。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2015 年 6 月 25 日附:综合成绩构成比例图初选90%面试10%获奖10%学业80%科研10%专业70%外语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