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5 年贵州省职业院校建筑技能大赛中职组“工程测量”赛项规程一、赛项名称赛项名称:工程测量 英语翻译:Engineering surveying 赛项组别:中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建筑业 2、竞赛目的通过本次竞赛,检阅参赛选手的工程测量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水平和仪器操作能力;展示近年来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教学改革成就、参赛学生的组织管理、团队协作能力和效率、安全意识等方面的职业素养;引导中等职业学校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及新技术的应用,促进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教学案例及相关教学资源的积累,推动课程改革与建设,加快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创新的步伐,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满足企业需要的建设
2、类高技能人才。3、竞赛内容与时间(一)竞赛内容1.理论知识考试理论知识考试试卷命题以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为基础,结合工程测量员国家职业标准中级技能的知识要求和生产岗位需要,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相关内容。考试范围详见附件 1:贵州省 2015 工程测量项目理论考试大纲。2.技能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包括两个项目:四等水准测量和三级导线测量。技能操作将根据观测、记录、数据处理等操作规范性、协调性、完成速度、外业观测和计算成果精度质量等给予评分。(二)竞赛时间21.理论考试规定用时 60 分钟。2.四等水准测量、计算规定用时为 50 分钟。3.三级导线测量、计算规定用时为 50 分
3、钟。4、竞赛方式本次竞赛以团队方式进行,参赛选手必须是中职学校 2015 年度在籍学生,男女不限。每个参赛学校可选派 1 支代表队参赛,每队由 4 名选手组成,配备 1名测量指导教师。理论考试采取书面闭卷形式,由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任务。技能操作考核由参赛选手按要求现场完成水准仪和全站仪的实际操作、记录、计算。5、竞赛试题理论考核部分,组建不少于 5 套试题库,比赛时由裁判随机抽取。技能考核公开试题为:四等水准测量和三级导线测量。六、竞赛规则1.参赛资格:参赛选手必须为 2015 年度在籍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学生;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
4、含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不限性别,年龄须不超过 21 周岁(当年),即 1994 年 7 月 1 日后出生。 2.每个参赛队 4 名选手必须分别独立完成规定的理论考试、合作完成四等水准测量和三级导线测量内容并现场进行平差计算,观测和计算数据必须直接填在规定的表格内(表格见附件 3) 。表格填写好后应及时交给裁判员,不能带离比赛场地,否则成绩无效。3.各队参赛顺序、测量线路提前抽签决定。4.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赛项执委会规定的参赛时间提前 30 分钟参加检录,统一进入比赛场地。5.参赛选手须着装整齐,带齐三证(身份证、学生证、参赛证) ,并配带参赛胸卡。缺一者不准参加比赛。6.比赛需连续进行,
5、比赛一旦计时开始不能无故终止比赛。如果在比赛期间测量仪器发生非人为故障,致使比赛不能继续进行,需经裁判长(或副裁判长)确认并批准,比赛可重新开始。37.参赛队不得将原始数据先用计算器或草稿纸记录然后再转抄到比赛表格中,否则取消该项成绩。观测数据必须原始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参赛资格。8.选手文明参赛,不允许妨碍或阻挡其他队的观测;如发现,经裁判判定为故意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9.参赛队应规范作业,注意测量安全及仪器保护,全站仪迁站时仪器必须关机装箱,带觇牌的棱镜可不装箱,但不得从觇牌上卸下。10.比赛过程中现场裁判监督仪器使用、观测、记录、计算以及选手配合过程中的规范性,防止出现人员、仪
6、器安全事故,经提醒不改者,现场裁判有权终止比赛。7、竞赛环境1.理论考试由赛项执委会提供教室作为考场。2.四等水准测量比赛场地,由赛项执委会提供硬质比赛场地、测量仪器型号、配套脚架及一对 2m 木质双面水准尺(红面分别为 4787、4687) 、2 个尺垫、记录表格、记录板,抽签确定的水准测量线路。其中水准测量仪器为 DS3 型自动安平水准仪,参赛仪器由承办学校提供。3.三级导线测量由赛项执委会提供硬质比赛场地、测量仪器型号及附件(一台全站仪主机,两套带基座单棱镜组,三副三脚架) 、记录表格、记录板,抽签确定导线测量线路。八、技术规范详见附件 2:工程测量技术规范九、评分标准1.理论考试:单项
7、选择题(60 题)每题 1 分,多项选择题(20 题)每题 2 分。2.四等水准测量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4。3.三级导线测量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5。十、评分方法1.各参赛队按理论知识考试占 20%、技能操作考核占 80%(其中四等水准测量占 30%、三级导线测量占 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取位至小数点后 1 位。总分相同时再分别按照三级导线测量、四等水准测量成绩排序,成绩高的名次排前。42.各参赛队的理论考试成绩取队内 4 名选手理论考试的平均成绩。3.四等水准测量计分方法:仪器操作 20 分、记录计算 20 分、测量成果精度 50 分、测量用时 10 分。4.三级导线测量计分方法:仪
8、器操作 20 分、记录计算 20 分、测量精度 50分、测量用时 10 分。十一、奖项设定本赛项奖项设团体奖。竞赛团体奖的设定为:一等奖占比 10%,二等奖占比 20%,三等奖占比 30%。获得一等奖团队的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十二、申诉与仲裁1竞赛现场设现场裁判组,负责监督检查参赛队安全有序竞赛。如遇疑问或争议,须请示裁判长,裁判长的决定为现场最终裁定。十三、竞赛观摩本赛项公开观摩的对象为领队、测量指导老师、候赛选手。观摩人员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在指定的警戒线外观摩,不得影响技能操作比赛,不得指导、指挥(含遥控)场内选手或答疑。十四、竞赛视频本赛项竞赛视频可公开摄录包括赛项的
9、比赛过程等,记录竞赛全过程。摄录赛项的比赛过程中不得影响选手的比赛,在指定的警戒线外,不得指导、指挥(含遥控)场内选手或答疑。十五、竞赛须知(一)参赛队须知1参赛队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学校或地区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有参赛队员缺席,则视为自动放弃当场比赛成绩,不计选手得分。2.参赛队对大赛组委会以后发布的所有文件都要仔细阅读,确切了解大赛时间安排、评判细节等,以保证顺利参加大赛。3.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及相关活
10、动。54.参赛队将通过抽签决定比赛场地、比赛顺序和测量路线。5.对于本规则没有规定的行为,裁判组有权做出裁决。在有争议的情况下,裁判长的裁决是最终裁决。6.本竞赛项目的解释权归组委会。(二)指导教师须知1.做好赛前抽签工作,确认比赛出场顺序,协助大赛承办方组织好本校比赛选手的各项赛事相关事宜。2.做好本校比赛选手的业务辅导、心理疏导和思想引导工作,对参赛选手及比赛过程报以平和、包容的心态;共同维护竞赛秩序。3.自觉遵守竞赛规则,尊重和支持裁判工作,不随意进入比赛现场及其他禁止入内的区域,确保比赛进程的公平、公正、顺畅、高效。4.当本校参赛选手对比赛进程中出现异常或疑问,应及时了解情况,客观做出
11、判断,并做好选手的安抚工作,经内部进行协商,认为有必要时可在规定时限内向组委会反映情况或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三)参赛选手须知1.参赛选手报到后,凭身份证领取选手证,并核实选手参赛资格。选手证为选手参赛的凭据。参赛选手一经确认,中途不得任意更换,否则以作弊论处,其所在参赛队不得参与团体奖项的排名。2.参赛选手应持参赛有效证件,按竞赛顺序、项目场次和竞赛时间,提前30 分钟到各考核项目指定地点接受检录、抽签决定竞赛测量路线号等。3.检录后的选手,应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提前 15 分钟到达竞赛现场,从竞赛计时开始,选手未到即取消该项目的参赛资格。4.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应佩戴选手证,并根据竞赛项目要求
12、统一着装,做到衣着整洁,符合安全生产及竞赛要求。5.参赛选手应认真阅读各项目竞赛操作须知,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按竞赛规则、项目与赛场要求进行竞赛,不得携带任何书面或电子资料、U 盘、手机等电子或通讯设备(含对讲机)进入赛场,不得有任何舞弊行为,否则视情节轻重执行赛场纪律。6.竞赛期间,竞赛选手应服从裁判评判,若对裁判评分产生异议,不得与裁判争执、顶撞,但可于规定时限内由领队向裁判长提出书面仲裁申请。67.参加技能操作竞赛的选手如提前完成作业,选手应在指定的区域等待,经裁判同意方可离开考场。8.竞赛过程中如因竞赛设备或检测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裁判,不得私自处理,否则取消本场次比赛资格。(四)工
13、作人员须知1.竞赛现场设现场裁判组,负责监督检查参赛队安全有序竞赛。如遇疑问或争议,须请示裁判长,裁判长的决定为现场最终裁定。2.裁判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有组队参加竞赛的院校,其教师不得参加裁判工作。3.参赛队进入赛场,裁判员及赛场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审查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经审查后如发现不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交由参赛队随行人员保管,赛场不提供保管服务。4.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允许,竞赛工作人员与裁判等任何相关人员均不得泄露或提供竞赛选手的个人信息、登录密码和竞赛情况。5.竞赛成绩单及有关资料的管理,实行交接责任制。所有竞赛项目的各场次、工位以及选手竞赛成绩,由各项目裁判长汇集、计算、签字后,直接交
14、给成绩登记统计负责人,双方签字办理交接手续。6.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赛队,经裁判组裁定后取消其比赛资格:(1)不服从裁判、工作人员、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队比赛情况,裁判组应提出警告。累计警告 2 次或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竞赛中止的,经裁判长裁定后中止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2)竞赛过程中,产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有产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裁判员提示无效的,裁判员可停止其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3)竞赛过程中,出现赛项规程所规定的取消比赛资格的行为,裁判员可停止其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7附件一:工程测量项目理论考试大纲第一章 建筑工程测量基础知识【基本要求】1.掌握
15、地面点位确定的基本知识2.掌握测量工作的原则与要求【考试内容】1.水准面、大地水准面、绝对高程、相对高程、高差2.1956 年黄海高程系、1985 年国家高程基准及其相互关系3.平面直角坐标系、建筑坐标系4.测量工作的基本原则5.测量工作的三个基本要素(三大基本工作)6.建筑工程施工各阶段的测量工作内容第二章 水准测量【基本要求】1.掌握水准测量的基本原理2.掌握常用水准仪系列主要技术参数(型号及其精度指标的含义)3.掌握常用水准仪的基本结构及其使用方法4.掌握水准测量的一般规定(等外、四等水准路线的精度要求、外业观测记录、成果检核与计算方法)5.掌握水准仪检验的方法【考试内容】1.水准测量基
16、本原理2.常用高程测量的方法3.水准仪系列主要技术参数(分类、型号及其含义)4.水准仪的基本结构、各部件的功能和作用5.水准仪的使用、视差及消除方法6.等外闭合、附合水准路线的观测方法、精度要求、记录计算规则、成果8检核与计算7.四等闭合、附合水准路线的观测方法、精度要求、记录计算规则、成果检核与计算8.水准仪的轴线及其应满足的几何条件9.水准仪 i 角的检验第三章 角度测量【基本要求】1.掌握角度(水平角、垂直角)测量的原理2.掌握经纬仪系列主要技术参数(分类、型号及其含义)3.掌握常用经纬仪的基本结构及其使用方法4.掌握水平角测量方法5.掌握经纬仪检验的方法【考试内容】1.水平角、垂直角的
17、概念、角值范围及其作用2.水平角、垂直角测量的原理3.经纬仪系列主要技术参数(分类、型号及其含义)4.经纬仪的基本结构、各部件的功能和作用5.经纬仪的使用6.测回法水平角观测方法、精度要求、记录计算规则(多测回)7.方向法水平角观测方法、精度要求、记录计算规则(两测回、三方向、归零)8.经纬仪的主要轴线及其应满足的几何条件9.经纬仪水准管轴垂直于竖轴的检验第四章 距离测量与直线定向【基本要求】1.掌握钢尺量距的一般方法2.掌握直线方向的表示方法【考试内容】1.水平距离的概念92.斜距、平距、高差的换算3.坐标方位角、象限角的概念4.坐标方位角的推算5.坐标方位角与象限角的换算6.坐标正算、坐标
18、反算第五章 测量误差的基本知识【基本要求】1.掌握测量误差的来源2.掌握系统误差、偶然误差的概念及其特性3.掌握中误差、限差、相对误差的概念【考试内容】1.测量误差的来源2.系统误差的概念及特性3.偶然误差的概念及特性4.算术平均值、中误差、限差、相对误差的概念及计算第六章 平面控制测量【基本要求】1.掌握平面控制测量的一般规定2.掌握单一导线布设形式3.掌握导线测量的外业观测和数据处理方法【考试内容】1.建立平面控制网常用的方法2.单一导线布设形式3.图根闭合导线的外业观测和数据处理方法4.图根附合导线的外业观测和数据处理方法5.图根支导线的外业观测和数据处理方法第七章 地形图的基本知识【基
19、本要求】1.掌握地形图的基本概念2.掌握地形图比例尺及其精度的概念103.掌握地形图上常用地物、地貌表示方法【考试内容】1.地形和地形图的概念2.地形图比例尺的概念、地形图比例尺精度3.常用地物符号的分类4.等高线、等高距、等高线平距、坡度第八章 施工测量【基本要求】1.掌握施工测量的一般规定2.掌握施工测量的基本工作3.掌握施工控制网的布设形式4.掌握建筑施工测量的知识【考试内容】1.施工测量的一般规定2.施工测量的三个基本工作3.平面位置测设常用的四种方法4.建筑基线、建筑方格网5.建筑物定位、基础放线第九章 全站仪测量【基本要求】1.掌握全站仪的基本概念、基本结构与发展简史2.握全站仪标称精度的含义3.掌握全站仪的作用和常用功能4.掌握全站仪坐标测量、坐标放样的方法【考试内容】1.全站仪的定义2.全站仪标称精度的含义3.全站仪的作用和常用功能4.全站仪坐标测量5.全站仪坐标放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