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 對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 並 明 確 表 示 , 概 不 對 因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Solargiga Energy Holdings Limited陽 光 能 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757)海 外 監 管 公 告本 公 告 是 由 陽
2、光 能 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本 公 司 ) 依 據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證券 上 市 規 則 第 13.10B 條 作 出 。以 下 所 附 是 本 公 司 按 臺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規 定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五 月 二日 在 臺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網 頁 刊 發 的 公 告 。承 董 事 會 命陽 光 能 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執 行 董 事王 君 偉香 港 , 二 零 一 七 年 五 月 二 日於 本 公 告 日 期 , 執 行 董 事 為 譚 文 華 先 生 ( 主 席 ) 、
3、譚 鑫 先 生 及 王 君 偉 先 生 ; 非 執行 董 事 為 許 祐 淵 先 生 ; 而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為 符 霜 葉 女 士 、 王 永 權 博 士 及 張 椿 先 生 。陽 光 能 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存 託 憑 證 流 通 及 兌 回 情 形 月 報 表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份1.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核 准 發 行 日 期 及 文 號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十 一 月 十 六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0980058665 號2. 台 灣 存 託 憑 證 原 核 准 發 行 單 位 數 : 100
4、,000,000 單 位總 金 額 : 以 每 單 位 承 銷 價 新 臺 幣 9.45 元 計 算 為 新 臺 幣 945,000,000 元每 單 位 表 彰 之 有 價 證 券 數 額 : 陽 光 能 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普 通 股 1 股3. 歷 次 因 現 金 、 盈 餘 或 資 本 公 積 增 資 而 追 加 發 行 情 形 :第 一 次 :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3 日性 質 : ( 現 金 增 資 )發 行 單 位 數 : 2,883,301 單 位總 金 額 : 以 每 單 位 承 銷 價 新 台 幣 1.4292 元 , 計 算 新 台 幣 4,120
5、,773 元每 單 位 表 彰 之 有 價 證 券 數 額 : 陽 光 能 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普 通 股 2,883,301 股第 二 次 :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10 日性 質 : ( 現 金 增 資 )發 行 單 位 數 : 14,412,515 單 位總 金 額 : 以 每 單 位 承 銷 價 新 台 幣 1.9353 元 , 計 算 新 台 幣 27,892,464 元每 單 位 表 彰 之 有 價 證 券 數 額 : 陽 光 能 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普 通 股 14,412,515股4. 台 灣 存 託 憑 證 本 月 在 外 流 通 及 兌 回 情 形 :單 位 數 表 彰 之 有 價 證 券 數 額截 至 上 月 底 餘 額 ( A) 117,295,816 117,295,816 股因 現 金 、 盈 餘 或 資 本 公 積 增 資 股票 分 割 而 增 發 之 數 額( B)0 0兌 回 情 形 ( C) 0 0兌 回 後 在 原 發 行 額 度 內 再 發 行 情 形( D) 0 0截 至 本 月 止 餘 額 E=A+B-C+D 117,295,816 117,295,816 股存 託 機 構 :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申 報 日 期 : 106 年 5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