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细则(试行) 三门峡市陕州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标准陕州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切实加快工作进程,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依据河南省.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意见、河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细则暂行、国家发改委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严格控制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面积的通知、.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指引、河南省易地脱贫搬迁实施方案、三门峡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陕州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陕州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创新机制,精确扶持;区负总责,乡镇落实。 第三条 陕州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以搬迁农户住房和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从2021 年开始,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到 2021 年基本完成全区共搬迁 18516 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其中 2021 年完成5929 人;2021 年完成 6562 人;2021 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