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武汉体育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根据武汉体育学院 20042020 年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武汉体育学院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 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 规范、高效地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订本暂行办法。一、基本原则1.坚持积极慎重、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2.以“楚天学者 ”特聘教授等 岗位的公开招聘为契机,立足国内,放眼世界, 积极宣传,拓宽引才聚才渠道。吸引国内外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以多种方式为我校的建设和发展服务。3.坚持引进人才与盘活现有人才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良性竞争机制,真正激活人才资源,注重优化结构和优势整合, 实现人才效能的最大化和最优化。二、引进对象高层次人
2、才引进的对象是我校学科建设、教学、训练、科研工作急需的各 类优秀人才,按照引进人才的层次可分为以下几类:第一层次(A 类):国内外知名专家A1、教育部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A2、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 选者;A3、海外知名专家。第二层次(B 类):国内外学科专家B1、“楚天学者 ”特聘教授;B2、“东湖学者 ”特聘教授。第三层次(C 类):国内外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岁)C1、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了 优秀成果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 职称人员;2C2、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了 优秀成果的急需专业的正高 职称人员。第四层次(D 类) :国内外中青年学 术技术骨干(年龄 一般不超过 40
3、 岁)D1、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了 优秀成果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人员;D2、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了 优秀成果的急需专业的副高职称人员;D3、急需 专业 的优秀博士后、博士: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院所毕业,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果、具有良好发 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后、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岁)。同时达到以上 2 条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标准的人员,按协议中确定的标准兑现待遇,不重复计算。未达到以上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若本人符合我校人员调入的条件,且教学、 训练、科研工作需要,按武汉体育学院招聘考核实施 办法办理。三、引进政策1、第一层次(A 类):国内外知名 专家的引进政策类别 A1 A
4、2 A3招聘条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 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国际知名体育学专家。工资津贴 实行年薪制 50 万元(税前)。科研经费 给予 200 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资助。住房 提供校内 160住房一套和安家费 50 万元或提供购房补贴和安家费 100 万元。家属工作解决配偶工作或解决一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子女工作问题,若都不需要解决再多给安家费 10 万。3工作条件组建科研团队,
5、配备实验室或工作间,如提出 调入原单位的科研团队成员且该成员符合我校招聘需求的情况下给予优先考虑。2、第二层次(B 类) :国内外学科专家的引进政策类别 B1 B2招聘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国外应聘者原则上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原则上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3 年以上;2、学术造诣高深,具有发展潜力,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为本人排名第一):曾获 得省(部) 级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或以上(排名第一);国家级教学 团队负责人;国内省部级 以上实验室或国外知名科研机构、知名大学实验室负责人;获得发
6、明专 利 1 项,且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1、具有博士学位;国外应聘者原则上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原则上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3 年以上;2、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为本人排名第一):曾获 得省(部) 级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或以上(排名第一);省部级教学 团队负责人;国内省部级 以上实验室或国外知名科研机构、知名大学实验室核心成员;获得发明专 利 1 项,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在国际权威期刊 发表论 文或被SCI、SSCI、EI、
7、ISTP 收录论文,影响因子累计超过 15;4在国际权威期刊 发表论 文或被 SCI、SSCI、EI、ISTP 收录论文,影响因子累计超过 20;获得其它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成就。近 5 年来主持国家 级课题 1 项,且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国内外影响较大的专著 1部或主编全国统编优秀教材 1 部。4、教学成果获得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者、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者均可不受以上各条限制,直接聘用。工资津贴在享受相应校内津贴的同时享受由湖北省教育厅提供的岗位津贴 10 万元/年(税前)和校内配套岗位津贴 10 万元/年(税前)在享受相应校内津贴的同时享受由武汉体育学院提供的特殊岗位津贴 15
8、 万元/年(税前)科研经费 给予 100 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资助。住房 提供校内 160左右住房一套和安家费 40 万元或提供购房补贴和安家费 80万元。家属工作解决配偶工作,若不需要解决再多给安家费 10 万。解决 18 岁以下子女户口调动及联系入学问题。工作条件 组建科研 团队,配备实验室或工作 间3、第三层次(C 类):国内外学科 带头人的引进政策类别 C1 C2招聘条件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点学科应为博士生导师。2、能准确地把握所在学科的发展趋势和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在本学科领域有稳定的、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学术地位与影响力,学 术造诣深,具有学术远见。3、教
9、学科研能力强,具有本学科方向的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 1 项以上。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治学严谨,工作踏实,富有合作与创新精神,5具有团结和带领学科团队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能力。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担任国内一级学术团体的理事或二级分会的常务理事;或省级学术团体常务理事以上等职务;或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部级以上专项津贴、特殊津贴享受者;或其它省部级以上有关教学、科研奖励获得者等。6、科研能力强,至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近 5 年来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或主持省部级一类科研项目 2 项以上;或 SCI、SSCI、EI、ISTP 检索收录 3 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10、2 部;或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 1 部以上。工资津贴 享受相应的校内津贴和学科带头人专项岗位津贴 8 万元/年(税前)科研经费 给予 50 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资助。住房提供校内 160左右住房一套和安家费 30 万元或提供购房补贴和安家费 70 万元。提供校内 160左右住房一套和安家费25 万元或提供购房补贴和安家费 60 万元。家属工作若本人提出解决配偶工作,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予以安排(要求配偶在 50 岁以下且具有一定专长)。解决 18 岁以下子女户口调动及联系入学问题。工作条件 解决办公室,配备办公设备。4、第四层次(D 类):国内外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的引进政策类别 D1
11、D2 D3招聘条件1、科研实力强,主持过 2 项省部级以上课题。2、在国内省部级以上实验室、国外知名科研机构从事过科1、科研实力强,主持过 2 项省部级以上课题。2、近五年发表核心1、科研实力强,作为主要人员(排名前三位)参与过至少一项国家级课题或 2 项省部级课题。6学研究或做过国家运动队的科研教练。3、近五年发表核心论文不少于五篇或在国际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或被SCI、SSCI、EI、ISTP 收录论文,影响因子累计超过 3。4、在本学科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论文不少于五篇或在国际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或被SCI、SSCI、EI、ISTP收录论文,影响因子累计超过 3。3、在本学科具有较大发展潜力。2、
12、近五年发表核心论文不少于五篇或在国际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或被SCI、SSCI、EI、ISTP 收录论文,影响因子累计超过 3。3、在本学科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工资津贴 享受相应的校内津贴科研经费给予 30 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资助。给予 20 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资助。给予 10 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资助。住房提供校内 140左右住房一套和安家费 20 万元或提供购房补贴和安家费 50 万元。提供校内 120左右住房一套和安家费15 万元或提供购房补贴和安家费 40 万元。提供校内住房一套和安家费 10 万元或提供购房补贴和安家费 35 万元。家属工作若本人提出解决配偶工作,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
13、,予以安排(要求配偶在 40 岁以下且具有一定专长)。解决 18 岁以下子女户口调动及联系入学问题。不解决配偶工作,若配偶符合当年招聘计划条件,可报名应聘。同等条件下, 优先录用。解决18 岁以下子女户口调动及联系入学问题。工作条件 提供笔记本电脑一台,相关部门提供工作便利条件说明:7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以上相关待遇,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的高层次人才待遇按具体协议执行。A、B 类人员的工资津贴为聘期内的政策,若今后 A、B 类人员结束聘期且没有续聘,其工资津贴按当时在校期间的实际聘任岗位确定。学校提供的住房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引进人员在武汉体育学院退休后仍可使用,若引进人员提出调离武
14、汉体育学院则必须向学校交回该房。若引进人员选择购房补贴和安家费选项的,则 今后不再享受校内住房待遇。学校对引进的各类优秀高层次人才给予的科研启动经费资助,主要用于从事创新性研究、重大科研课题的预研究,或 实验室建设等。科研启 动经费应由引进人才提出立项申请,明确科学研究、实验室建设的内容、方向和预期成果,学校审核同意后给予配套资助,并由科研处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统一管理。学校为引进的优秀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主要由所在院(系、部)负责落实,有关职能部门协助。若本人 还有其他方面考虑和要求,可协商解决。 学校因照顾高层次人才而调入的相关人员,若今后高层次人才无论以何种方式离开武汉体育学院,其
15、相关人员也必 须离开武汉体育学院。若有高层次人才属于引进范畴但不属于以上标准者,根据本人条件参照以上标准,相关待遇可灵活调整。四、引进程序1. 人事处协同各院(系、部),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宣 传学校概况、人才需求信息和 优惠政策,吸引海内外的优秀人才来校应聘。各院(系、部)每年必 须向学校推荐本学科不少于三名高层次人才意向者。 2.有意向来校工作的优秀人才,向人事处提交应聘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8历、已取得的成果、工作意向、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家庭人员情况等,并附有学历、学位及任职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3.由各院(系、部)协同人事处负责对拟引进的人才进行政治思想表现、教学、科研等
16、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做出客观评价,提出引进的论证报告。4.人事处按照学校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政策,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后明确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层次类别、岗位职责、目 标任务、优惠政策及 “岗位聘任合同”的主要内容后,将有关材料报院长办公会审批。5.应聘 A 类和 B 类岗位的优秀人才,需按湖北省或学校的有关 规定进行考核、审批、签订聘任合同。五、管理及岗上考核学校引进的各类优秀高层次人才,实行择优聘任、 严格考核、 动态管理。1.签订岗位聘任书学校与被引进人才签订“人才引进合同” 或“岗位聘任合同”,聘期一般 为五年。合同中明确受聘者的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及学校提供的优惠待遇、工作条件及受聘者岗位津贴、安家费发放方式等。2.动态管理学校按照岗位聘任书的内容,对引进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严格考核。引进满三年时进行中期考评,考核合格,再续聘两年;满五年时进行终期考核。对于圆满完成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者继续聘任;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未完成预期目标任务者,视情况调换工作岗位或返还安家费、岗位津贴或调出本校。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前印 发的有关高层次人才引进方面的文件,凡与本暂行办法不一致的,以本 暂行办法为准。9七、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