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流程 试点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流程 (一)制定方案。试点院校应结合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过程和企业用工需求等方面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职业(工种)及等级、教学培训计划、考生名册、试题命制方案、认定标准及方式、考场设置情况、设施设备配置情况、考务人员信息、考评员信息、考务规章制度、安全保障措施等,认定计划须于招生和培训报名完成后 30 个工作日内报职鉴中心。 试点院校可综合运用考评结合和技能竞赛选拔等方式,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应突出综合职业素养的评价,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教学培训内容等,其中技师(高级技师)等级认定应增加综合业绩评审,各项内容考评权重由试点院校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二)实施认定。试点院校根据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评价规范、实施方案,落实场地、设施设备和考务人员,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审核考生资格,规范命制认定试题,严谨开展认定工作。 (三)质量督导。试点院校质量督导员对每次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