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泰安市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一期) 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900201802000064招标人: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招标代理机构:泰安泰山汇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零一八年十月项目名称:泰安市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泰安泰山汇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联系电话:0538-6980768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2.1 总则 .42.2 招标文件 .10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12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5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162.6 开标、评标、
2、定标以及废标 .172.7 纪律和监督 .262.8 质疑与投诉 .27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93.1 相关要求 .293.2 评审过程 .29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303.3.1 分项评分明细表 .303.3.2 价格部分 .303.3.3 技术部分 .313.3.4 商务文件 .31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294.1 签订合同 .354.2 追加合同金额 .354.3 质量与验收 .354.4 合同主要条款 .36第五章 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395.1 服务期限 .395.2 服务地点 .395.3 售后服务要求 .38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406
3、.1 项目说明 .406.2 服务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40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557.1 报价文件 .567.2 商务文件 .617.3 技术文件 .77项目名称:泰安市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泰安泰山汇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0538-6980768第一章 招标公告采购人: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联系方式:0538-8567710采购代理机构:泰安泰山汇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天龙国际大厦 A 座 2707 室联系方式:0538-6980768采购项目名称:泰安市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
4、号):SDGP370900201802000064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不分标段泰安市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1 宗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因网上报名,前期不再线下报名登记。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评标时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件不符合资格要求的,责任自负。598.0055 万元采购需求(见附件 1)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五、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18 年 10 月 16
5、日 8 时 30 分至 2018 年 10 月 24 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项目名称:泰安市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泰安泰山汇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联系电话:0538-69807682.获取方式:本项目必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否则将拒绝 接受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栏目进行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并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操作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供应商”)。相关事宜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6、心受理部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36。3.售价:每套人民币 300 元(招标文件费在开标现场与书面投标文件一同收取),售后不退。注:未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报名及未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如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五、公告期限 2018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4 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厅(泰安市花园路 39 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 年 11
7、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厅(泰安市花园路 39 号)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旭 联系方式:0538-6980768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 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1.采购需求2.公开招标文件发 布 人:泰安泰山汇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8 年 10 月 15 日项目名称:泰安市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泰安泰山汇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0538-698076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1 总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
8、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本招标文件所称服务,是泰安安市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引入云计算、虚拟化、物 联网等先进的技 术和理念,整合各方 资源,搭建具有泰安特色的具 备层级互连、横向兼容、要素齐全、高效 联动特点的信息化系 统,实现信息化管人、流程化管事、
9、智能化管河三个方面的主要功能。 2.1.1 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1 招标人 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2 招标代理机构 泰安泰山汇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 项目名称 泰安市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4 标段名称 泰安市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5 项目内容通过引入云计算、虚拟化、物联网等先进的技术和理念,整合各方资源,搭建具有泰安特色的具备层级互连、横向兼容、要素 齐全、高效联动特点的信息化系统, 实现信息化管人、流程化管事、智能化管河三个方面的主要功能。6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98.0055万元。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
10、,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7 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在人 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名称:泰安市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泰安泰山汇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联系电话:0538-69807688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1、营业执照;(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 证合一可不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须提供
11、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 证合一可不提供)4、资质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7、供应商须在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 购网()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站截图。(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 购网()自行查询信用记录); 8、近一年(2017年度)财务状况(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
12、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不用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0、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18年08月2018年10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
13、印件加盖公章);11、近三个月(2018年08月2018年10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0.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注:以上资料是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届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其报价无效。9 踏勘现场 不 组织10 提出招标文件答疑时间 2018年10月26日10时00分前。11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 2018年10月29日16时00分。项目名称:泰安市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泰安泰山汇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0538-6980768时间1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
14、8小时内。1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4 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 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收取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6、银行账号:214329232111(请仔细核对帐号)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15 投标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16 是否允许递交
15、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 许。17 投标文件电子 版内容: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等;介质:U盘或光盘;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 样品要求 否 不提供。20 投标文件装订 投标文件为A4幅面,分册胶装,每册均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否则其投标无效。2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2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18年11月13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9时3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地址:泰安市花
16、园路39号(岱宗大街与花园路交叉口)。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24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3日9时30分;开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25 投标文件密封性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项目名称:泰安市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泰安泰山汇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联系电话:0538-6980768检查26 唱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7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社会专家 4 人;社会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系统随机抽取。28 评标办法综
17、合评分法29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否30 中标人确定 推荐中标候选人31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 ,审计 定案后支付定案值支的97%,余款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部分。32 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招标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 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3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3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
19、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不用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项目名称:泰安市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泰安泰山汇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联系电话:0538-6980768(2)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3
20、)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人员等物质和技术基础。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取标准计取。2.1.2 当事人2.1.2.1招标人:系指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2.1.2.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
21、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 实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2.1.2.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泰安泰山汇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3 招标依据及原则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1.3.6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2.1.3.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
22、范性文件规定。2.1.4 投标人相关要求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项目名称:泰安市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泰安泰山汇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 联系电话:0538-6980768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1.4.4除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2.1
23、.4.5投标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1.4.6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2.1.5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 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2.1.7 踏勘现场2.1.7.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
24、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 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2.1.7.2投标人经招标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 人原因外,投 标人应对踏勘 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1.8 投标答疑2.1.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2.1.8.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 负。2.1.9 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