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定(复审)注意事项及 现场考察工作布置1、认定(复审)注意事项2、现场考察工作布置一、认定(复审)注意事项(一)受理批次认定: 一批一次; 复审: 两批次。 (二)受理截止时间:1、认定注册: 2014年 6月 16日前 网上材料 : 2014年 7月 11日前纸质材料: 2014年 8月 1日前2、复审第一批:网上材料 : 2014年 6月 17日前纸质材料: 2014年 6月 30日前第二批:网上材料 : 2014年 7月 25日前纸质材料: 2014年 8月 11日前备注: 各企业应在 高企资格证书有效期内 ,选择适合的申报批次,提交复审申请材料,错过时间将无法 填报 申请材料。201
2、1年共认定了两批高企,时间分别为:2011年 6月 29日、 2011年 11月 17日。即 2011年第一批认定的企业必须申报第一批复审,而第二批认定的企业可以选择其中的一批申报复审。(三)材料装订及报送要求1、材料装订: 1正本 +3副本(具体样式,参考 通知 中要求及样本);2、报送要求: 企业 镇街(审核、汇总、统一递送) 科技局受理大厅;3、大厅地址: 南城元美中路 2号科技馆1楼受理大厅。(四)联系方式1、受理大厅:谢凤娟 22830056;李桂雯 22830059。2、科技局高新科:何建忠 22831332;周晓晓 22831332。二、现场考察工作布置(一)考察对象申报 2014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的企业。 (二)完成时间:1、复审:第一批: 2014年 6月 30日前第二批: 2014年 8月 11日前2、认定 : 2014年 8月 1日前 (三)考察形式1、考察小组镇街持有现场考察工作人员证的工作人员 1名 +税务部门人员 1名2、现场考察现场核实企业研发场地、研发设备、研发团队办公室、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