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辽宁省环境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评审赋分标准编号: 姓名: 单位: 报评资格:答辩得分 量化赋分得分 总 分项 目 指 标 及 赋 分 办 法 指标赋分赋分合计备 注博 士 后 博士 硕士 双学士 学士 本科 大 学普通班 大专 中专学历学位 14 13/12 11/10 9/8 7/6 5/4 4 3/2 1任职年限 任现职满 1 年赋 1 分( 离 退 人 员 任 职 赋 分 截 止 到 退 休 时 间 ; 转 评 人 员 任 上 一 职 级 满1年 赋 1分 , 任 现 职 满 1年 赋 2分 )外语 因 先 评 后 补 、 晋 升 中 、 初 级 职 称 和 年 龄 原 因 免 考
2、 者 不 得 分 , 其 他 均 赋 2分计 算 机 因 先 评 后 补 和 年 龄 原 因 免 考 者 不 得 分 , 其 他 均 赋 2分基础赋分继续教育 专业对口参 加 继 续 教 育 3 专 业 不 对 口参 加 继 续 教 育 1 不参加继续教育 单项淘汰1、须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如为其他专业的学历,应同时取得本专业的继续教育证书;2、 “/”后为在职学历赋分;3、1970 年前大学本科毕业赋 6 分。此项赋分不能超过 25 分。环境质量报告书 项目可研、环评和 环境监理等报告 技术指导性的文件 工艺方案(企业)完成技 术 性工作 2 2 2 2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取得显著环境和
3、经济效益 解决疑难问题,取得一定环境和经济效益技术创新 10/年创经济效益在 1000 万元以上 5/年创经济效益在 500 万元以上项目赋分 获奖项目系数等 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未 获 奖 名次 1 2-3 等 额 内 等 额 外国家级 60 50 40 30 15 系数 1 0.9 0.7 0.4省部级 40 30 20 10 未获奖项目系数市厅级 20 15 10 5 名次 1 2-3 4-7 8及 以 后县区级 10 2 系数 1 0.9 0.7 0.4获奖成果及经鉴定完成项目得分=获奖等级分名次系数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行业标准 大中型以上企业标准技术标准 15 10 10 5
4、等级 名次 1 2-3 4-7 8 及以后省级 10 8 6 4环保部门验收 市级/副省级 5/7 4/6 3/4 2/2发 明 实用新型已转化 未转化 已转化 未转化专利15 10 10 5优秀科技工作者 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 省部级 市厅级 县处级 百人 千人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特殊荣誉 15 10 5 2 10 51、环境质量报告书要求至少完成一个以上章节;2、 “完成技术性工作”项目总计不得超过 6 分;3、 “技术创新”项目要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总计不得超过 10 分;4、对于副省级城市,一等奖相当于省部级二等奖;二等奖相当于省部级三等奖(市厅级一等奖) ;三等奖相当于市厅级二等奖;
5、5、未获奖项目必须要经过相应科技部门鉴定;6、技术标准、专利合作完成的按平均分赋分。同时要求专利必须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7、特殊荣誉指标只赋一个最高荣誉分;8、重复评奖按最高奖计算;9、同一成果不得将获奖、鉴定等级和环保部门验收累加赋分。此项赋分不能超过 50 分。三 大检索系统 核心刊物国 家 级学术期刊省 级学术期刊省以上学会获奖论文/技术报告增刊/交流论文发表论文10 8 6 4 3 见备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译著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编著、国务院统编教材国内公开出版发行书籍 内部出版学识水平出版专著 2 分/6 千字 1.5 分/6 千字 1 分/6 千字 0.5 分/6 千字1、对于合作完
6、成的论文,第一作者按满分的 60赋分,其他作者按满分 40的平均分赋分;2、企业人员可用技术报告代替论文,总分不得超过 6 分;3、增刊和交流论文按同级论文减少 2 分赋分。此项赋分不能超过 25 分。论文 满分 10(对主要论文进行答辩)答辩 成果 满分 10(对主要成果进行答辩)答辩总分在 12 分以下者视为答辩不合格,单项淘汰。主审专家签字: 专业评审组其他专家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注:1、总分=基础赋分+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分+学识水平分+答辩分2、在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隶属关系) , (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分+学识水平分)两项之和增加四分之一计入总分,在县以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两项之和增加三分之一后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