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6000 立方米/年石板材及异形石材加工项目建设单位: 汶上县锦达石材制品厂(盖章)编制日期:2018 年 08 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2、。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6000 立方米/年石板材及异形石材加工项目建设单位 汶上县锦达石材制品厂法定代表人 张延安 联系人 张延安通讯地址 汶上县白石镇马家寨子村联系电话 13385374999 传真 邮政编码 272513建设地点 汶上县白石镇寨子社区东南 500 米处立项审批部门
3、 汶上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0830-30-03-049114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32 建筑用石加工占地面积(平方米) 6000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268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26.8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万元) 预计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汶上县锦达石材制品厂 2000 立方米/年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于 2010年 01 月 25 日通过汶上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汶环登记表201011 号) 。由于企业产品产量、投资额、设备总量、占地面积、平面布置等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并结合济发201633 号关于印发生态济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 年) 的通知、 济宁市直部门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和济宁市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济政字201715 号)等文件精神,规范石材加工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本项目需重新编制环评报告表。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对此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委托书见附件)二、编制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5、.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6.21) ;(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年 4 月 28 日) ;(9)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 ;(10)国家环保部 HJ 2.1-2016、HJ2.2-2008、HJ/T2.
6、3-93、HJ610-2016、HJ 2.4-2009及 HJ 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生态影响) ;(11)济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部门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第四版)的通知 (济气综治办发201816 号) ;(12)汶上县锦达石材制品厂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13)汶上县锦达石材制品厂关于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三、项目厂址及总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汶上县白石镇寨子社区东南 500 米处,厂区东侧、南侧为同类型石材加工厂,西侧、北侧为园区生产路。厂址地势平坦,所在区域无名胜古迹、文物和自然保护区,周
7、围无机场、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等,厂址地质结构稳定,不压矿,也没有断层通过,场地平整,工程地质条件良好。场址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环境良好。 (见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厂区总平面布置根据工厂性质、规模、生产流程、物流运输、环境保护、防火防爆、安全卫生、施工检修、生产经营等要求,结合场地地形地貌、气象因素、防洪排涝等自然条件及厂外配套设施分布,进行合理布置。本项目总占地 6000m2,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办公楼及公用工程等辅助设施。企业考虑到目前厂区布置较乱,不利于生产和环保措施实施,拟对厂区进行重新布局并建设新的规范化生产车间。厂区大门位于西侧、朝向园区生产路,大门内两侧为办公及生3活区
8、,项目重新规划后于厂区东半部建设一座整体生产车间,该车间内分区布置,东部为大锯切割加工区,中部为红外切割加工区,北部为喷砂、火烧、磨光加工区,南部为循环水沉淀池。厂区西半部空旷处为原料及成品存放区。 (见附图 2:项目平面布置图)四、项目内容1、项目组成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需配套的环保工程等,项目组成情况见下表。表 1-1 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钢构结构,1 层,总建筑面积 2800m2,布置安装大锯 6 台,红外线切割机 6 台,磨光机 2 台、喷砂机 1 台、火烧机 1 台、洗板机 1 台、仿形机 2 台。办公及生活区 2
9、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200m2。辅助工程 石材污水处理池 1 处,位于生产车间南部,五级沉淀,总容积约 480m3,用于切割、打磨等工序冷却降尘废水的沉淀分离。储运工程 原料及成品存放区 占地面积约 2000m2。供水 厂区自备水井提供。公用工程供电 设置变压器一台,年用电量 18 万 kWh。废气处理生产车间封闭,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在切割、打磨、喷砂、火烧等产尘工序上方安装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一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再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内加强通风;石料堆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厂区四周设置 6m 高防尘网;进料、卸料时,进行洒水喷雾抑尘;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清扫与喷洒路面、
10、料堆,洒水抑尘;厂区设置洗车台。废水处理冷却降尘废水经石材污水处理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用于农田沤肥。噪声处理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隔声门窗、设备基础加固、安装减振设施,合理布局,厂区进行绿化;对运输车辆设施进行严格管理。环保工程固废处理石材下脚料及石材污水处理池的泥渣外售,生活垃圾和废油布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废暂存间各一处。2、项目规模 4表 1-2 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序号 产品名称 产量 备注1 石板材及异形石材 6000 m3/a3、生产设备表 1-3 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 名 称 型号 数
11、量1 大型锯石机 160-12 型 6 台2 红外线切机 400 型 6 台3 磨光机 2 台4 喷砂机 1 台5 火烧机 1 台6 洗板机 1 台7 仿形机 2 台8 叉车 2 辆9 变压器 200KVA 1 台4、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1-4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 类别 名称 年耗/用量 来源/备注石材 7200m3乙炔 0.6t氧气 1.8t1 原辅材料钢砂 2.4t外购水 7214m3 自备水井2 能源消耗电 18 万 kWh 当地供电站五、公用工程1、给排水(1)给水本项目用水环节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切割、打磨等工序冷却降尘用水,场地降尘5用水,洗车台用水,用水来自厂区自备水井
12、。1)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 15 人,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9 ) ,项目职工用水按 40L/d 计算,生活用水量为 0.6m3/d;折合 180m3/a。2)切割、打磨等工序冷却降尘用水切割、打磨等设备工作过程中不添加冷却液,使用水冷却降尘。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切割、打磨时,加工 1 万 m3 石材需要用水约 3000m3,本项目共加工 0.72 万 m3/a 石材,冷却降尘用水量约为 2160m3/a。冷却降尘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过石材污水处理池(五级沉淀,总容积约 480m3)沉淀过滤后回用于生产,为循环利用,不外排,故本项目只需定期补充损耗,损耗量约占总用水量的
13、20%,则项目新鲜用水补充量约为 1.44m3/d,折合432m3/a。本项目冷却降尘废水泵入石材污水处理池,加入絮凝剂(酰胺、塔尔油、氢氧化钠)促进废水中的泥渣沉淀,池底的泥渣外售,上层水循环使用。3)场地降尘用水项目场地定时洒水降尘,平均 1 天 4 次,包括生产车间及石料堆放场地,面积约为5000m2,参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9) ,项目场地降尘用水系数取1L/(m2次) ,降尘天数按 300 天/a,则项目场地降尘用水量为 20m3/d,折合 6000m3/a。4)洗车台用水项目洗车台 1 座,车辆清洗用水 2m3/d,600m 3/a。清洗废水全部经沉淀处理
14、后回用,不外排。循环水损耗量约占 20%,则项目新鲜用水补充量约为 0.4m3/d;折合 120m3/a。(2)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切割、打磨等工序冷却降尘废水经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 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48m3/d,合 144m3/a。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用于农田沤肥,不外排。2、供电本项目用电由附近现有供电系统就近接入,年用电量 18 万 kWh,厂区内设变配电室,可满足项目用电需求。3、供热6本项目火烧用热采用氧气+乙炔,办公室冬季取暖、夏季降温均采用空调供给。切割、打
15、磨等用水洗车台用水432120损耗 120循环使用 2沉淀池地面降尘用水6000损耗 6000生活用水180损耗 36144 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用于农田沤肥,不外排石材污水处理池循环使用 480损耗 432图 1-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 3/a六、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石材加工项目,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项目城市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汶上县白石镇寨子社区东南 500 米处,项目所在地白石镇人民政
16、府同意本项目建设,项目符合乡镇统一规划,相关证明情况见附件。(2)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分析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 年 5 月 30 日发布的 “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的通知”中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3、环发201277 号文符合性新鲜水72147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77 号)的规定,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
17、做出评价,本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原料和产品储运等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的环境风险。本项目建设满足环发201277 号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4、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项目所在地属于山东省南水北调一般保护区内。按照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梁济运河控制单元治污方案规划要求,废水排放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599-2006)及其修改单中的一般保护区排放标准。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用于农田沤肥,不外排。因此,项目对南水北调工程影响较小。5、与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
18、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项目厂区中心位置为 1163820“E、354724“N ,根据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图集及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块登记表(汶上县) ,项目不在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块登记表(汶上县)详见表 1-5。表 1-5 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块登记表(汶上县)I 类红线区序号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代码*行政区域县(区、市 )边界描述 面积 km2 边界描述面积km2生态功能类型 备注1汶上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
19、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03 汶上 县汶上县北部边界,黄河以南9.84汶上县北部边界,黄河以南5.4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森林图 7-3包含汶上大汶河省级湿地公园.该区块为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对应 SD-08-B4-03 区块。2汶上莲花湖湿地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JN-B2-01 汶上 县汶上县中部南北向的狭长地带21.93汶上县中部南北向的狭长地带2.06 土壤保持 湿地图 7-4为汶上莲花湖省级湿地公园。该区块为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对应 SD-08-8B2-01 区块。3汶上县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1-01 汶上 县W5 以半径50m 划定保护区,其余以水源井外接多边形划定的区
20、域0.006W5 以半径 50m 划定保护区,其余以水源井外接多边形划定的区域0.006 水源涵养 湿地图 7-5为汶上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该区块为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对应SD-08-B1-01区块。七、经济效益分析及劳动定员本项目总投资 268 万元,年产成品石板材及异形石材 6000 立方米。本项目职工总数为 15 人,年工作 300 天,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该项目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方向,项目技术成熟,产品市场前景广阔。项目回报高、风险小、污染小,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汶上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违法行为,以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建
21、设单位下达了处罚文件。1、本项目现有污染防治措施:1)废气原有项目锯切、磨光等均为湿式加工工艺,采用喷水降温冷却抑尘,车间产生的粉尘经风机排出,场地地面硬化并定期洒水。2)废水原有项目生产废水经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直接回用于生产,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外运用于农田沤肥,不排入周围地表水环境。3)噪声原有项目设备选型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吸声、隔震及减震等措施,以减轻对厂区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在 22:00-6:00 从事有噪声污染的施工。4)固体废物主要为加工过程中生产的废石料和沉淀池回收的废沉淀渣,二者均回收做建筑材料。厂区职工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白石镇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2、现有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加工产生的粉尘未做到有组织收集并排放。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