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明末清初商人社会地位的变化 一、明初商人的社会地位 “重本抑末”是中国封建社会统治者长期奉行的一种经济政策。汉书食货志上载:“士农工商,四民有业。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在士农工商的“四民”中,商被排在了最末位。朱明王朝建立后,继续奉行“重本抑末”政策。朱元璋曾言:“若有不务耕种,专事末作者,是为游民,则逮捕之。”洪武十四年(1381)还规定:“农民之家止穿绸纱绢布,商贾之家止穿绢布。如农民家但有一人为商贾,亦不许穿绸纱。”“重本抑末”,主题在于“重本”,“抑末”是为了“重本”。所谓抑末,主要是政府制定贬黜商人的政治社会地位的政策法令,包括不准商人人仕、限制商人的生活水平,把商业看成“奸伪之业”,把商人看成末等之民。中国的封建社会统治者为什么要推行这一经济政策呢中国的“重本”,不同于西欧18世纪的重农学派,鼓吹理想农业,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经营大农业,而是重地主制经济的农业,对于土地利有权和封建剥削关系的确认及对封建剥削对象小农经济的讴歌。换言之,中国的 “重本”,是重在为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