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武溪镇城南保障性住房A区室外绿化景观、道路及排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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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泸溪县武溪镇城南保障性住房 A 区室外绿化景观、道路及排水工程 招标文件1泸溪县武溪镇城南保障性住房 A 区室外绿化景观、道路及排水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HNCT2017-150招 标 人: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公司: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七年九月泸溪县武溪镇城南保障性住房 A 区室外绿化景观、道路及排水工程 招标文件2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开标后资格审查) .51.招标条件 .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53.投标人资格要求 .54.评标办法 .65.投标保证金 .6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7.投标文件的递交 .78.发布公告的媒介 .79.行政监督

2、 .710.联系方式 .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81.总则 .182.招标文件 .203.投标文件 .214.投标 .245.开标 .256.评标 .257.合同授予 .25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69.纪律和监督 .2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7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 .3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61第五章工程量清单(适用于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5第六章图纸 .9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9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93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格式 .94目录 .95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9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8二、授权委托书 .99三、联合体协议书 .10

3、0四、投标保证金 .101五、项目管理机构 .101(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101(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102六、拟分包计划表 .104七、资格审查资料 .105泸溪县武溪镇城南保障性住房 A 区室外绿化景观、道路及排水工程 招标文件3八、其他 .111九、承诺书 .112第二部分商务标部分格式 .113第三部分技术标部分格式 .118泸溪县武溪镇城南保障性住房 A 区室外绿化景观、道路及排水工程 招标文件0招 标 文 件 备 案 表招标编号:HNCT2017-150序号 项 目 内 容招 标 人 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法定代表人 杨胜春 2 项目名称 泸溪县武溪镇城南保障性住房 A

4、区室外绿化景观、道路及排水工程3 项目概况1、本招标项目泸溪县武溪镇城南保障性住房 A 区室外绿化景观、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泸发改招2017 55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评标办法:2.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 号文件中。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2.2 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小于或等于 50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大于 50 家时,先摇号从

5、中随机抽取 9 家投标人进入合格性评审,经评审合格后再从通过合格性评审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具体抽取入围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抽取入围方式要求。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4、建设地点:泸溪县武溪镇5、建设内容及规模:1、绿化景观工程:乔木 401 株、灌木球 394 个、成片灌木 5500 平方米、高档塑料植草格 3200 平方米、麻石地面 1800 平方米、火烧板 3200 平方米、彩色复合混凝土透水砖 200 平方米;2、景观亮化工程:照明配电箱 1 台、各类灯具 96 套、电力电缆及配管 2400米;3、排水工程:各类雨水管 1480 米、雨水口 59 座、雨水检查井 36 座、

6、各类污水管 487 米、污水检查井 18 座、化粪池 6 座;4、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道路 3980 平方米、麻石侧石2393.333 米;5、围墙工程:围墙 860 米。6、工期要求:150 日历天7、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8、招标范围:详细说明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9、标段的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10、工程施工费:9575299.60 元。11、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4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

7、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5.1 项要求。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 号和湘检预20158 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

8、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和湖南信用网()为准。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公告发布 媒介 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法定代表人 冯永梅7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查备案意见日 期:泸溪县武溪镇城南保障性住房 A 区室外绿化景观、道路及排水工程 招标文件1第一章 招标公告(开标后资格审查)泸溪县武溪镇城南保障性住房 A 区室外绿化景观

9、、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泸溪县武溪镇城南保障性住房 A 区室外绿化景观、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泸发改招2017 55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泸溪县武溪镇城南保障性住房 A 区室外绿化景观、道路及排水工程;2.2 建设地点:泸溪县武溪镇;2.3 规 模:1、绿化景观工程:乔木 401 株、灌木球 394 个、成片灌木 5500 平方米、高档塑料植草

10、格 3200 平方米、麻石地面 1800 平方米、火烧板 3200 平方米、彩色复合混凝土透水砖 200 平方米;2、景观亮化工程:照明配电箱 1 台、各类灯具 96 套、电力电缆及配管 2400 米;3、排水工程:各类雨水管 1480 米、雨水口 59 座、雨水检查井 36 座、各类污水管 487 米、污水检查井 18 座、化粪池 6 座;4、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道路 3980 平方米、麻石侧石 2393.333 米;5、围墙工程:围墙 860 米。2.4 工期要求:150 日历天;2.5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第 279 号令建设工程

11、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7 招标范围:详细说明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2.9 工程施工费:9575299.60 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泸溪县武溪镇城南保障性住房 A 区室外绿化景观、道路及排水工程 招标文件2可证处于有效期;并

1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5.1 项要求。3.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 号和湘检预20158 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5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13、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和湖南信用网()为准。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评标办法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 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4.2 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小于或等于 50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大于 50 家时,先摇号从中随机抽取 9 家投标人进入合格性评审,经评审合格后再从通过合格性评审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具体抽取入围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抽取入围方式要求。5.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5

14、.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 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 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 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 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账号由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 易网(网址:http:/),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栏目,点击应项目招标公告右上角的“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按 钮,自动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5.4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泸溪县武溪镇城南保障性住房 A区室外绿化景观、道路及排水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泸溪县武溪镇城南保障性住房 A 区

15、室外绿化景观、道路及排水工程”的投标保证金, 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5 请将投标保证金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 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泸溪县武溪镇城南保障性住房 A 区室外绿化景观、道路及排水工程 招标文件3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 9:002017 年 9 月 30 日 18:00 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点击进入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在对应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相关附件”中下载(获取)招标

16、文件、图纸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6.4 答疑文件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发布。6.5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已标价

17、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 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大屏幕)。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6.1 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7.3 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

18、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 )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若出现时间不统一,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泸溪县武溪镇城南保障性住房 A 区室外绿化景观、道路及排水工程 招标文件4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监督机构:泸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3-4266172。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 武溪镇朝阳路联 系 人: 宋先生电 话:139743252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

19、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 468 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 2903 室联 系 人:秦先生电 话:15399974738 0731-84126798泸溪县武溪镇城南保障性住房 A 区室外绿化景观、道路及排水工程 招标文件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招 标 人: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 武溪镇朝阳路联 系 人: 宋先生电 话:13974325238 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 468 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 2903室联 系 人:秦先生电 话:15399974738 0731-84

20、1267981.1.4 项目名称 泸溪县武溪镇城南保障性住房 A 区室外绿化景观、道路及排水工程1.1.5 建设地点 泸溪县武溪镇1.2.1 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经落实1.3.1 招标范围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1.3.2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 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150 日历天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第 279 号令建

21、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和信誉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要求: 不作资格条件业绩要求: 不作资格条件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项目负

22、责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泸溪县武溪镇城南保障性住房 A 区室外绿化景观、道路及排水工程 招标文件6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其它关健岗位人员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5.1 项要求。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和湖南信用网()为准。其他资格要求: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

23、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年月日踏勘集中地点: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之日起 10 日前前以不署 名的方式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 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 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发布方式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 前; 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

24、时间 3 天前; 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1.11 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 偏 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答疑、补充条款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问方式:应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 17:00 时 (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 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 专区 提出,逾期不予受理。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0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 不需确认,投标人自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西州公共资源 交易网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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