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绿洲社区四个自然村道路维修及亮化工程监理竞争性谈判文件采 购 人: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采购代理机构: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七年九月一日1目 录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一章 项目基本情况第二章 供应商条件及需提供的资信证明第三章 答疑、谈判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方式第四章 报价文件编制与递交第五章 谈判程序和内容第六章 评定成交供应商第七章 成交通知书及合同第八章 采购人及供应商各方责任第九章 其他内容2绿洲社区四个自然村道路维修及亮化工程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概况:采购人名称: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采购人地址: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2、管委会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 71 号项目名称:绿洲社区四个自然村道路维修及亮化工程监理采购范围: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工程规模:共四个自然村 7 条道路、部分排水沟、路灯实施维修和新建,维修道路总长度约 2245 米,安装路灯 62 盏。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 55000 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项目谈判要求:1、参与谈判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参与谈判的工程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综合资质;供应商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
3、证通过。供应商在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3、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报名方式及要求:2017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7 时 30 分)到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 71 号)四楼报名室进行现场报名。工程监理供应商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3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法人身份证(或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供应商现场报名时须提供
5、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若供应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供应商须提供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供应商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2.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 2016 年 8 月(含)以来连续缴纳 6 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3 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四、谈判文件的获取1、时间: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7 年 9 月 5 日(法定节假日除
6、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7 时 30 分)。2、方式:报名成功后,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室进行现场领取。3、售价:每份人民币 200 元/本,售后不退。五、报价文件的递交详见谈判文件。4六、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46-7796880 15165468305八、监管单位: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财政局、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经发局。
7、监督电话:0546-8909071 5绿洲社区四个自然村道路维修及亮化工程监理竞争性谈判文件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委托,对绿洲社区四个自然村道路维修及亮化工程监理采购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前来参加谈判活动。第一章 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绿洲社区四个自然村道路维修及亮化工程监理。二、工程规模:共四个自然村 7 条道路、部分排水沟、路灯实施维修和新建,维修道路总长度约 2245 米,安装路灯 62 盏。采购范围: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 55000
8、.00 元。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质量要求:合格。五、现场条件:已具备施工条件六、工期要求:2017 年 10 月 1 日开工,2017 年 10 月 30 日竣工,总日历天数 30 天。七、对项目转包、分包要求(一)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二)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进行转包、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成交供应商实施项目资格。成交供应商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 10%的违约金。八、谈判费用: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6第二章 供应商条件及需提供的资信证明一、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认可本谈判文
9、件中的各项约定;(二)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综合资质;供应商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供应商在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四)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五)供应商具有满足采购谈判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二、供应商应提供的资信证明:(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二)资质证
10、书副本原件;(三)拟报的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六)谈判保证金收据;(七)信誉承诺函(八)其 它 能 证 明 公 司 资 信 水 平 、 企 业 资 质 的 文 件 或 证 书 等 。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必须满足本章第二项的第(一)、(二)、(三)、7(四)、(五)、(六)、(七)款的要求,否则不准参加谈判活动。第三章 答疑、谈判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方式一、答疑事
11、项安排:2017 年 9 月 6 日上午 11 时前,各供应商将谈判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及 Word 格式电子版()送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会同采购人针对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统一口径、标准,形成书面材料,作为谈判文件的补充,书面分发给各供应商。二、谈判事宜:谈判时间:2017 年 9 月 12 日 15 时开始资格审查并进行谈判。2017 年 9 月 12 日 15 时前,供应商将谈判文件送达谈判现场,逾期送达的按弃权处理。谈判地点: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 71 号)联系人:李先
12、生电 话:0546-7796880三、谈判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 1000 元(大写:壹仟元整)。交纳方式:电汇或银行汇票(其他形式不予认可,电汇或银行汇票显示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交纳时间:2017 年 9 月 11 日 17 时前(电汇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交纳以银行汇票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时间为准)收款单位: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账 号:8121620014210027948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本公司基本账户缴纳,供应商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投标项目名称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到账后,
13、各供应商需在 2017 年 9 月 12 日 11 时之前到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财务室开具收款收据,谈判保证金收据谈判时与报价文件一起送达谈判现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按放弃投标权处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供应商参加谈判时,必须携带谈判保证金收据,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确认。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本次政府采购谈判小组将谢绝与其谈判。第四章
14、报价文件编制与递交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根据本项目特点和要求,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编制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一、报价文件的编制: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要求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认真编制报价文件。二、报价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企业基本概况;2、第二章第二条所须的资信证明材料;3、拟报项目部人员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4、监理方案;5、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96、其他承诺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建议、说明及其他资料。(一)报价文件一式 5 份,正本 1 份,副本 4 份。供应商在报价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
15、样。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二)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三)报价文件外密封袋上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四)另外提供 5 份报价表,单独密封,外密封袋上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谈判会议开始后当场开封。三、供应商报价及说明本项目监理报价预算控制价(报价上限值)为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下浮40%。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下浮率40%的为有效报价,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下浮率40%的为无效报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1-成交供应商谈判时所报工程监理费下浮率)。各供应商结合市场情况自行报价,综合考虑本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报价,本项目报价包含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四、报价文件递交(一)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时间将报价文件送达谈判地点。供应商所报项目报价表单独密封,与报价文件一并送达谈判地点。(二)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不允许参加谈判活动。(三)报价文件或报价表无供应商公章的,不允许参加谈判活动。(四)采购人在谈判文件约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以后不再接收报价文件。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谈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