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篇一:学校门卫人员管理及考核制度门卫人员管理 制度学校2016年8月门卫人员管理制度(2016年8月)为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学生、教师人身及学校财产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考勤管理:按学期结算,所有对门卫人员的扣款用于奖励满勤(除请事假、病假、特假、护理假、婚假、丧假和旷工、旷会工人)门卫人员。考核办法:对每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100分制,工作考核占70分,民主测评占30分,按学期考核,期末汇总结算并执行。一、工作考核(占70分)(一)考勤考核管理1、门卫人员肩负学校开关校门和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无人管理的状态。门卫人员共人,实行8小时轮岗值班(含双休日、节假日)。未按时到岗5分钟视为迟到,擅自离岗10分钟视为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班岗。迟到一次扣款5元,扣考核分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