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植物检疫知识要点讲座植物检疫知识要点讲座阜宁县植保植检站阜宁县植保植检站2012年年 6月月 18日日 植物检疫就是农业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发布的植物检疫法规、规章 , 对各地生产的调运的农作物种子、苗木及其他植物产品进行检疫检验 , 防止危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草随着人为活动传播蔓延 , 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一、植物检疫基础知识 植物检疫法规主要有 : 植物检疫条例 及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 )以及 江苏省植物检疫条例实施办法 等。应接受检疫的物品: (1)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2)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
2、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3)对可能被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等,也应实施检疫。 新病、虫不一定都是检疫性病、虫。将某一病、虫列为检疫性病、虫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仅局部地方发生,分布不广。( 2)危险性大,造成损失严重。( 3)能随植物及其产品调运进行远距离传播的。一般来说,要经过有害生物风险分析,考虑采取检疫措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再确定新病、虫是否列为检疫性害虫。 公民在植物检疫方面 的 义务 : ( 1)发现可疑病、虫、杂草,应及时向植物检疫机构报告。( 2)调运植物、植物产品,要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向植物检疫机构如实报检,不得弄虚作假。( 3)积极配合植物检疫机构开展检疫工作,如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或者其他危害性病、虫、杂草,应按检疫机构的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并承担处理所需费用。( 4)不得私自夹带未经检疫的植物及其产品入境或出境。 邮寄或托运植物、植物产品时需要办理植物检疫证书。邮寄或托运植物、植物产品是检疫性有害生物远距离传播的重要途径。根据 植物检疫条例 的规定,交通运输部门和邮政部门一律凭植物检疫证书承运或收寄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植物检疫证书应随货运寄。因此,邮寄或托运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时,必须办理植物检疫证书。 一、产地检疫 材料受理。植保植检站受理由种子生产单位提出
4、的申请。 审查和决定。按照产地检疫技术规程或参照相应的检疫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疫,根据检疫结果办理 产地检疫合格证 。检疫机构应告知申请人产地检疫结束时间。产地检疫合格的,签发 产地检疫合格证 ;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 产地检疫合格证 。 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 1992价费字 452号)的规定收取。二、植物检疫办事程序 二、调运检疫 审查内容:是否携带调入地所禁止携带的检疫性或危险性有害生物,跨省 (自治区、直辖市 )调运时调入地省级检疫机构(或其授权地、县检疫机构)是否同意调入。 法律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办事条件:提交 调运检疫申请书 。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植保植检站受理申请单位提出的申请、办理 。 审查和决定:经产地检疫合格的,申请人以 产地检疫合格证 在产地换取 植物检疫证书 。未经过产地检疫的,植保植检站按照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对调运植物或植物产品及相关设施进行检疫,根据检疫结果决定是否签发 植物检疫证书 。 承诺时限:以 产地检疫合格证 换取 植物检疫证书 的,当日签发 植物检疫证书 。经现场检疫或室内检疫合格的,在检疫合格后 3个工作日内签发 植物检疫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