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病人权利与义务告知制度(一) 病人有权接受按其所能明白的方式提供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权接受和拒绝治疗。(二) 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治疗前,应先向病人家属进行详细的讲解和解释,以使其明白治疗的过程、潜在的危险、副作用和预期后果,并进行相应的配合。(三) 护士在讲解时应使用规范的方式及病人能够明白的语言向病人(家属)交待相关诊疗信息,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若病人使用的是方言,应配以适宜的语言翻译人员,对语言表达不佳者宜使用文字资料与图示。(四) 告知要在病人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对病人反馈的意见应予以确认,并记录于病历之中。(五) 当病人需实施自我护理时,护士应为病人或陪护人员提供健康教育,应包括潜在并发症的预防方法和应急措施。(六) 病人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坚持外出时,应告知病人外出后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病人理解。(七) 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时,应首先告知病人或家属,经病人或家属签名同意后,才能进行操作,必要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八) 病人入院后应对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