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合伙协议书篇一:个人合伙协议(设立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协议甲方:身份证号:住址:乙方:身份证号:住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就双方合伙经营一事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合伙字号与合伙经营范围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甲方向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的、字号为xxx的个体工商户,并以该字号为合伙字号开展合伙经营活动。合伙经营范围为: 。第二条 合伙经营场所与合伙期限合伙经营场所为: 。合伙期限为 年,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甲方核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三条 合伙出资(一)甲方以货币与劳务出资,其中货币出资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甲方的货币出资与劳务出资共占合伙出资的百分之四十。乙方以货币出资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占合伙出资的百分之六十。(二)甲、乙双方的货币出资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存入甲方设立的专用银行账户/以个体工商户字号设立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如下:户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