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施工,促进现场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定 第二条 施工现场应保持良好的场容场貌。道路畅通、临时排水自成体系并保持畅通。标志醒目,场地实行硬地坪施工,以改善工作环境,防止“睛天尘土飞扬、雨天满地泥浆”;在场内空闲的地方可布置常青植物和花卉,建成“花园”式工地。 第三条 项目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置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四周应砌筑不低于2.5米高的围墙予以封闭,一般路段,四周应砌筑不低于1.8米高围墙予以封闭。建筑物立面要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进行遮护封闭,防止落物和粉尘对环境的污染。 第四条 施工现场进出口处必须安装大门,门头还应设置体现企业标志的徽标。门口还应设立门卫,配备执勤人员,并建立门卫制度。在大门一侧的围墙上统一布置好“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