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 我国的消费税属于特别消费税。 二、消费税的计征方法 1、从价定率征收 2、从量定额征收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第三章 消费税法 三、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3、平均税率水平较高且税负差异较大 4、征税方法具有灵活性 5、税负具有转嫁性 四、消费税的作用 1、调节消费结构 2、限制消费规模,引导消费方向 3、及时、足额地保证财政收入 4、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分配不公 第三章 消费税法 注意消费税与增值税关系:
2、 1、凡是交消费税的货物都是交过增值税的( 17%税率),增值税是普遍调节,而消费税是特殊调节。 (特例: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不交增值税,需交消费税) 2、增值税多环节征收;消费税一般单环节征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 4、增值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包括从价定率计征、从量定额计征、复合计征 5、税收收入的归属不同:进口环节增值税全部归中央,其他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共享;消费税属于中央税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1、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1)自产销售:销售
3、时纳税 2)自产自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移送使用时纳税 2、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进口报关人纳税,由海关代征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委托方为纳税义务人,但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 (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第三章 消费税法 4、零售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品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进口、批发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品时不征收消费税,纳税人在零售时纳税 5、从事卷烟批发的单位和个人( 2009年 5月新政) 批发商销售给批发商时,不纳税;批发商销售给零售商时纳税 例:下列应纳消费税的有( )。A、钻石的进口 B、化妆品的购买消费 C、卷烟的批发 D、金首饰
4、的零售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三节 征税范围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金、银、钻 金银首饰:包括金基、银基合金首饰(零售环节) 非金银首饰:镀金、镀银首饰 (生产环节) 金银首饰 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包装物一律并入销售额计证消费税。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四节 税目、税率 一、税目(十四种) 1、烟:卷烟、雪茄烟、烟丝 ( 1)卷烟 卷烟生产(出厂)、进口、委托加工环节复合计征 2009年 5月 1日起,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5%) ( 2)雪茄烟、烟丝 雪茄烟、烟丝生产(出厂)、进口、委托加工环节按 比例税率征收 2、酒及酒精:白酒、黄酒、啤酒、其他
5、酒、酒精 ( 1)白酒:复合计税 ( 2)啤酒(含果啤)分甲类、乙类,税率分两档;黄酒不分档; ( 3)调味料酒不征消费税第三章 消费税法 3、化妆品:含成套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不含演员用上装油、卸妆油、油彩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 1)与金、银、钻有关的首饰和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 ( 2)与金、银、钻无关的首饰和饰品、珠宝玉石在生产(出厂)、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纳税 5、鞭炮及焰火: 6、成品油:汽油、柴油、润滑油、煤油、燃料油等 ( 1)成品油指化石燃料,含甲醇汽油、矿物性润滑油 ( 2)生物油(植物油、动物油)不征消费税第三章 消费税法 7、汽车轮胎:含汽车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通用轮胎 不含农用拖拉机、收割机专用轮胎 不含子午线轮胎、翻新轮胎 8、小汽车:含 9坐以下乘用车、 1023 坐中型商用车 不含电动汽车、高尔夫车 9、摩托车: 10、高尔夫球及球具: 11、高档手表:不含税价每只 10000元以上的手表 12、游艇:机动艇 13、木制一次性筷子 14、实木地板第三章 消费税法 思考题 1、下列行为中应纳消费税的是( )。 A、进口卷烟 B、进口服装 C、零售化妆品 D、零售白酒 2、下列各项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是( )。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 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 C、生产环节销售的普通护肤护发品 D、进口环节取得的外国政府捐赠的小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