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旅游服务合同范本 .省旅游服务合同 (示.本) .省旅游局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年三月 注意事项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特别提醒旅游者(甲方)注意下列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境内外旅游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旅行社应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旅游前,旅游者应当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 三、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项目以及其他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先向旅游者作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旅游者应结合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旅游行程与项目。 四、旅行社委托组团的,须事先告知并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 五、用语须准确清晰,在填写本合同第二条“游程与标准”时,旅行社应以准确、明晰的语言表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六、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应真实注明该旅游项目所包含的景点门票及住宿、餐饮、交通标准、导游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