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人工影响天气重特大安全事故,科学、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人工影响天气条例、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甘肃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是全县处理人工影响天气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基本准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方针,贯彻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救援相结合、依靠科技、加强协作、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按照事故类别、严重程度和事故地点,分级分类分别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第三条 本预案所指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 (一)高炮、火箭作业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 (二)高炮、火箭作业造成的影响航空安全的重特大事故; (三)弹药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爆炸事故; (四)弹药库爆炸事故; (五)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