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明确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每月部门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1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1.1工作表现:(80分)。 1.1.1工作能力:主要指具备本职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工作履职成效等(30分)。 1.1.2创新能力:主要指独立承担本职工作,具有创造性、前瞻性,有始有终地做好各项工作(10分)。 1.1.3服务态度:主要指能够服务于生产,工作主动负责。(10分)。 1.1.4团结协作:主要指在工作中与同事的协调,与领导的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协调,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吃苦耐劳,多做奉献。(10分)。 1.1.5执行力:能够顺利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临时性专项任务及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对于部门下发的各项整改计划能够 跟踪到位,及时考核。(20分) 1.2劳动纪律 (出勤、各项活动):(20分) 1.2.1每月的出勤情况(有无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等)。(20分) 2考核方法 每月对部门内部员工进行考评打分,按照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