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莱芜一中安全工作应急预案1. 莱芜一中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综合预案)为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莱芜市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类别(一)重大火灾事故是指因学校管理不善引发的,死亡 1 人以上,或重伤 2 人以上,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二)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死亡 1 人以上,或重伤 2 人以上,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三)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是指学校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造成
2、死亡 1 人以上或中毒 2 人以上的。(四)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是指学校建设工程中和建筑物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造成死亡 1 人以上,或重伤 2 人以上,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五)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学校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教育教学器材及其他特种设备因管理使用不当而发生爆炸、倾倒、触电,死亡 1 人以上,或重伤 2 人以上,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六)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教学过程中和外出大型活动中,因管理不善,教职工失职,导致死亡 1 人以上,或重伤 2 人以上的。(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是指外来人员非法侵入校园,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而造成死亡1 人以上,或重伤 2 人以上
3、,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八)食物中毒事故是指学校违反食品卫生法,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导致死亡 1 人以上,或中毒 3 人以上的。(九)自然灾害事故是指学校或其学生遭受洪水、暴雨、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侵害,导致死亡 1 人以上,或重伤 2 人以上,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二、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一)重大事故(包括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将事故情况分别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并在事故发生 6 小时内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包括:发生事故的学校(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
4、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二)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 重要痕迹、物证等。三、应急处理原则和措施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在稳2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一)学校重大火灾事故1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2迅速疏散人员和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3做好伤员救助、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二)学校重大交通事故1迅速向公安、
5、交警部门报告,快速全力抢救伤员,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勘察处理和保护。2.做好受伤及遇害家属的思想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三)学校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1迅速向公安等部门报告,积极稳妥地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2迅速控制危险源,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3.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四)学校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1迅速通知承建主管部门或单位及公安部门赶往现场,组织开展抢险工作。2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遇难和幸存人员。3.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五)学校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1迅速向公安等部门报告,组织人员
6、实施抢险,救护受伤师生。2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事故应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危险源,并设立警戒区域,疏散人员。3特种设备事故应视不同情况,及时调动专用设备、设施进行抢险。(六)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事故1学校应迅速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卫生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2救援小组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组织有关人员迅速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3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调查事情原因,由于失职造成人员伤亡的,要追究有关责 任人的事故责任。(七)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1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迅速组织学校有关人员制止非法侵害行为,保护好现场。2组织抢救受害师生,尽量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3稳定师生情绪,做好善后处
7、理工作。(八)学校食物中毒事故31立即向卫生、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护。2学校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3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九)自然灾害事故1迅速向抢险救灾有关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2迅速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至安全地区。3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幸存和遇难人员。4做好伤员救助、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四、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一)指挥机构。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突发性强,危害大,情况复杂,应急救援工作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一把手负总
8、责,各部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 长:陈传军 副组长:魏兴允 何庆华 翟文柱 李世永 组 员:段崇尚 贾玉彦 刁振法 边荣斗 张春强 张荣臣 柳兆德 郭传斌 许 然 张 军 李佃忠 刘 志 毛会庆 张仕发 韩秀波 王 志 张兆利 曹正文 刘汝社 高万福 玄继忠(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有关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职责是:1立即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救援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2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对抢救工作中的问题采取具体紧急措施。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4做好群众的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5做好遇难
9、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6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五、其他事项(一)本预案是重大事故发生后实施抢救工作和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二)各年级、各处室、各级部、各班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组织师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的演习。(三)各部门在贯彻执行过程中,要及时沟通情况,遇到问题及时汇报,并不断完善预案。(四)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预防重大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要组织有关人4员认真学习、熟悉预案,明确任务要求,经常组织演练。要配备救援物资和器材,作
10、好应急准备,同时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五)学校教职工都有参加特大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六、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 莱芜一中学地震应急预案为保证抗震救灾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灾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省、市制定的地震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处置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二、工作原则处置地震灾害应急活动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并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减灾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把抢救广大师生生命摆在防震救灾的第一位,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
11、全力做好地震灾害预防、准备和救援工作。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按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学校各处室、各级部门分别按各自的职责和预案要求,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采取紧急措施,做好灾前预防和灾后应急抢险、恢复工作。3坚持警钟长鸣、预防为主的原则。学校各年级、各处室、各班要高度重视地震应急工作,切实做好地震应急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三、防震减灾(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学校成立防震减灾(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当地震发生时,领导小组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地震应急与抗震救灾工作
12、,并接受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1学校防震减灾(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 长:陈传军 副组长:魏兴允 何庆华 翟文柱 李世永 常务副组长:翟文柱组 员:段崇尚 贾玉彦 刁振法 边荣斗 张春强 张荣臣 柳兆德 郭传斌 许 然 张 军 李佃忠 刘 志 毛会庆 张仕发 韩秀波 王 志 张兆利 曹正文 刘汝社 高万福 玄继忠2学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学校防震减灾(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主任张春强担任学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主任。3学校防震救灾(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组、医疗防疫
13、组、师生安置组、应急物资筹措及供给组、通讯联络及宣传报道组、治安保卫组六个小组。5四、防震减灾(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主要职责1防震减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主要职责:(1)指导学校制定防震减灾(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2)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变化,适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3)根据地震受灾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紧急协调和处理。(4)根据地震受灾情况,及时组织人员、物资的疏散,做好人员临时安置工作。(5)做好秩序的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6)及时
14、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7)做好与其他部门、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2防震减灾(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和地震动态并及时报告防震救灾(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经防震救灾(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后,及时报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2)负责与上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处理其他涉及抗震救灾的工作。(3)负责传达、落实区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对抗震救灾的指示。(4)负责组织协调学校抗震救灾设备、物资的筹集、调配和救灾人员的调动。(5)负责学校防震减灾工作的
15、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3防震救灾(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职能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1)抢险救援组组长:何庆华,临时抽调教职工。主要职责:按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抢险救援组安排,开展抢险救灾活动。(2)医疗防疫组组长:徐立玉,卫生室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按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医疗防疫组的安排,建立临时医疗救治点,抢救、转移、治疗伤病员,及时检查监测学校的饮水、食品安全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3)师生安置组组长:魏兴允,组员若干人。主要职责:按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师生安置组的要求,负责师生疏散、师生避难所的搭建和师生遇难者的善后工作;负责学校救灾物资的储存、调配和发放工作,确保师生的
16、基本生活。(4)应急物资筹措及供给组组长:魏兴允,组员若干人。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师生生活急需物资的组织、储备、调拨、管理以及援助物资的接收、分发和转运工作。(5)通讯联络及宣传报道组组长:张春强,组员若干人。主要职责:按照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通讯联络及宣传报道组的要求,加强学校通讯设施维6护,及时协调抢修因地震破坏的教育通讯设施和线路,保障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人员的通讯畅通;负责编印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材料,搞好地震知识的宣传普及;负责抗震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6)治安保卫组组长:李佃忠,组员:保卫人员若干人。主要职责:负责学校的抢险救助和治安保卫工作。五、地震灾害的报告
17、1通讯联络(1)由韩承涛任防震减灾(应急救援)联络员,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2)灾害发生后,在停电情况下,文件、材料、信息的报送必须书写工整,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3)学校防震减灾(应急救援)联系电话:(0634-6412099)2报告程序(1)地震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将地震情况分别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2)学校在 4 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报告要明确如下内容:受灾学校及地震发生时间、受震强度;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学校签发人和报告时
18、间;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六、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1地震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领导小组组长按预案规定,迅速组成指挥部,并开展抗震救灾工作。2学校防震减灾(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示,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调派物资、派遣车辆赶赴救援现场。3灾害发生后,学校全体工作人员马上到学校集中,按照预案接受任务,展开应急救援工作。七、现场应急处理的具体措施1抢救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组织人力、物力,最大限度地营救人员,并及时将伤员送往指定医院就医。2妥善安置人员、抢救物资:根据地震受灾情况,及时安排好灾区师生的住宿、
19、生活设施,并组织人员及时抢救学校的财产。3处置险情:当遇到险情时,现场指挥员应根据地震局的通报情况,沉着、冷静、果断地作出正确判断,科学地组织抢险救援人员进行抢险救灾,迅速将人员、物资撤到安全地带。4维持秩序:应急救援人员应维持好现场抢险救援秩序,做好有条不紊地疏散人员、物资,护送伤员等工作。八、应急救援的人力、物力保障工作7当发生重特大破坏性地震时,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及时调派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工作。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3.莱芜一中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为 确 保 全 体 在 校 师 生 的 生 命 、 财 产 安 全 , 确 保 学 校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的
20、顺 利 开 展 , 防 范 消 防 安 全事 故 的 发 生 , 力 保 消 防 安 全 事 故 发 生 时 损 失 减 少 , 危 害 降 低 , 能 快 速 、 高 效 、 合 理 、 有 序 地 处 置消 防 事 故 ,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文 件 、 会 议 精 神 和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结 合 我 校 消 防 环 境 建 设 与 准 备 的实 际 , 制 定 本 预 案 。一 、 消 防 安 全 工 作 组组 长 : 翟 文 柱 副 组 长 : 张 春 强 柳 兆 德 李 佃 忠 组 员 : 周 广 新 丁 守 鹏 陈 京 文 二 、 消 防 安 全 工 作 组
21、 成 员 的 责 任 分 工组 长 负 责 定 时 召 开 消 防 安 全 工 作 组 会 议 , 传 达 上 级 相 关 文 件 与 会 议 精 神 , 部 署 、 检 查 落 实 消防 安 全 工 作 事 宜 。副 组 长 负 责 紧 急 预 案 的 落 实 情 况 , 未 雨 绸 缪 , 作 好 准 备 。工 作 组 具 体 负 责 协 调 火 灾 发 生 时 全 校 各 年 级 、 各 部 门 突 发 事 件 的 处 理 、 报 告 、 监 控 与 协 调 ,保 证 工 作 组 紧 急 指 令 的 畅 通 和 顺 利 落 实 ; 做 好 宣 传 、 教 育 、 检 查 等 工 作 ,
22、努 力 将 火 灾 事 故 减 小 到最 低 限 度 。消 防 安 全 工 作 组 下 设 通 讯 组 、 灭 火 组 、 抢 救 组 、 紧 急 疏 散 组 , 分 别 具 体 负 责 通 讯 联 络 、 组 织救 火 、 抢 救 伤 员 、 疏 散 师 生 等 工 作 。1 通 讯 组 : 组 长 张 春 强工 作 职 责 : 火 灾 发 生 时 , 立 即 电 话 报 告 校 消 防 安 全 工 作 组 和 上 级 相 关 部 门 , 以 快 速 得 到 指 示 ,并 通 过 广 播 告 知 全 体 学 生 , 报 险 救 灾 。2 灭 火 组 : 组 长 李 佃 忠工 作 职 责 :
23、负 责 消 防 设 施 完 善 和 消 防 用 具 准 备 , 负 责 检 查 全 校 各 办 公 室 、 教 室 、 宿 舍 、 图 书馆 和 计 算 机 房 等 地 的 用 电 、 用 火 安 全 ; 火 灾 发 生 时 , 立 即 参 加 救 火 救 灾 工 作 。3 抢 救 组 : 组 长 柳 兆 德工 作 职 责 : 负 责 火 灾 发 生 时 受 伤 师 生 及 救 火 人 员 伤 痛 的 紧 急 处 理 和 救 护 。4 紧 急 疏 散 组 : 组 长 为 各 年 级 委 员 会 主 任 , 成 员 为 级 部 主 任 和 各 班 班 主 任 。工 作 职 责 : 负 责 制 定
24、 紧 急 疏 散 方 案 , 明 确 各 班 逃 生 途 径 与 办 法 , 负 责 所 在 年 级 、 所 管 班 级 学生 紧 急 疏 散 中 的 安 全 。三 、 灭 火 工 作 预 案1 发 现 火 情 , 在 场 人 员 要 立 即 引 导 室 内 人 员 进 行 有 序 疏 散 , 并 迅 速 利 用 室 内 的 消 防 器 材 控 制火 情 。2, 如 不 能 及 时 控 制 、 扑 灭 火 灾 , 在 场 人 员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妥 善 处 理 ( 如 切 断 电 源 等 ), 防 止 火 势蔓 延 。3 在 场 人 员 要 以 最 快 的 方 式 向 领 导 组 成
25、员 汇 报 , 尽 快 增 加 援 助 人 员 , 协 力 救 火 。4 领 导 组 成 员 接 到 报 告 后 , 要 立 即 到 达 火 灾 现 场 , 并 视 火 情 拨 打 119 报 警 求 救 。四 、 师 生 疏 散 及 逃 生 预 案81 火 灾 发 生 后 , 按 照 灭 火 预 案 , 管 理 人 员 及 各 工 作 人 员 要 立 即 通 知 学 校 领 导 , 尽 快 增 加 援 助 人员 , 如 发 生 重 大 火 情 , 同 时 向 119 报 警 , 并 根 据 火 灾 发 生 的 位 置 、 扩 散 情 况 及 威 胁 的 严 重 程 度 逐 个区 域 通 知
26、人 员 撤 离 。2 管 理 人 员 及 工 作 人 员 应 该 正 确 引 导 撤 离 师 生 奔 向 疏 散 通 道 , 并 将 正 确 的 逃 生 方 法 告 知 负 责同志 , 其 余 人 员 按 照 既 定 位 置 , 统 一 使 用 灭 火 器 灭 火 , 并 进 行 伤 员 抢 救 等 工 作 。3 为 更 好 地 应 付 紧 急 情 况 , 管 理 人 员 及 工 作 人 员 必 须 一 切 听 从 现 场 指 挥 部 的 指 挥 。4 负 责 紧 急 疏 散 的 同 志 必 须 接 受 基 本 灭 火 技 术 的 培 训 , 正 确 掌 握 必 要 的 方 法 , 切 实 保
27、 证 逃 生人员 的 安 全 撤 离 。五 、 本 预 案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实 施 。4. 莱芜一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 了 提 高 我 校 预 防 和 控 制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的 能 力 和 水 平 , 指 导 和 规 范 各 类 公 共 卫 生 突 发 事件的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 减 轻 或 者 消 除 突 发 事 件 的 危 害 , 保 障 全 体 师 生 员 工 的 身 体 健 康 与 生 命 安 全 ,维 护 学校 正 常 的 教 学 秩 序 和 校 园 稳 定 , 结 合 我 校 实 际 , 特 制 定 本 预 案 。一 、 工 作 目 标1
28、普 及 各 类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的 防 治 知 识 , 提 高 广 大 师 生 员 工 的 自 我 保 护 意 识 。2 完 善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的 信 息 监 测 报 告 网 络 , 做 到 早 发 现 、 早 报 告 、 早 隔 离 、 早 治 疗 。3 建 立 快 速 反 应 和 应 急 处 理 机 制 ,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 确 保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不 在 校 园 内 蔓 延 。二 、 工 作 原 则1 预 防 为 主 、 常 备 不 懈宣 传 普 及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防 治 知 识 , 提 高 全 体 师 生 员
29、 工 的 防 护 意 识 和 校 园 公 共 卫 生 水 平 ,加强 日 常 监 测 , 发 现 病 例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预 防 与 控 制 措 施 , 迅 速 切 断 传 播 途 径 , 控 制 疫 情 的 传 播和 蔓 延 。2 依 法 管 理 、 统 一 领 导严 格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 对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的 预 防 、 疫 情 报 告 、 控 制 和 救 治 工 作 实 行依法 管 理 ; 对 于 违 法 行 为 , 依 法 追 究 责 任 。 在 当 地 政 府 的 统 一 领 导 下 , 成 立 学 校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30、事件 防 治工 作 组 , 负 责 组 织 、 指 挥 、 协 调 与 落 实 学 校 的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的 防 治 工 作 。3 快 速 反 应 、 运 转 高 效建 立 预 警 和 医 疗 救 治 快 速 反 应 机 制 , 强 化 人 力 、 物 力 、 财 力 储 备 , 增 强 应 急 处 理 能 力 。 按 照“四 早 ”要 求 , 保 证 发 现 、 报 告 、 隔 离 、 治 疗 等 环 节 紧 密 衔 接 , 一 旦 发 生 突 发 事 件 , 快 速 反 应 ,及 时准 确 处 置 。三 、 组 织 管 理成 立 莱 芜 一 中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31、 件 应 急 工 作 组组 长 : 魏 兴 允 副 组 长 : 柳 兆 德组 员 : 徐 振 英 徐 立 玉 李 秋 峰( 一 ) 主 要 职 责 :1 根 据 当 地 政 府 和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防 治 应 急 预 案 制 定 本 校 的 突 发 事件 应急 预 案 。2 建 立 健 全 突 发 事 件 防 治 责 任 制 , 检 查 、 督 促 学 校 各 部 门 各 项 突 发 事 件 防 治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3 广 泛 深 入 地 开 展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的 宣 传 教 育 活 动 , 普 及 突 发 事 件
32、 防 治 知 识 , 提 高 师 生员 工的 科 学 防 病 能 力 。94 建 立 学 生 缺 课 登 记 制 度 和 传 染 病 流 行 期 间 的 检 查 制 度 , 及 时 掌 握 师 生 的 身 体 状 况 , 发 现 突 发公 共 卫 生 事 件 早 期 表 现 的 师 生 , 应 及 时 督 促 其 到 医 院 就 诊 , 做 到 早 发 现 、 早 报 告 、 早 隔 离 、 早 治 疗 。5 开 展 校 园 环 境 整 治 和 爱 国 卫 生 运 动 , 加 强 后 勤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 努 力 改 善 卫 生 条 件 , 保 证学 校教 室 、 厕 所 及 其 他
33、 公 共 场 所 的 清 洁 卫 生 。6 确 保 学 生 喝 上 安 全 饮 用 水 , 吃 上 放 心 饭 菜 。7 及 时 向 当 地 街 道 ( 乡 镇 ) 卫 生 院 或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部 门 和 上 级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汇 报 学 校的 突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的 发 生 情 况 , 并 积 极 配 合 卫 生 部 门 做 好 对 病 人 和 密 切 接 触 者 的 隔 离 消 毒 、 食物 留 存 等工 作 。(二 )强 化 保 障1.组 织 机 构 保 障学 校 应 按 学 校 卫 生 工 作 条 例 要 求 设 立 卫 生 室 , 具 体 负
34、责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的 日 常 预 防 与控制 工 作 。2.人 力 资 源 保 障学 校 按 学 校 卫 生 工 作 条 例 的 要 求 配 齐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应 具 备 高 度 的 工 作 责任感 , 定 期 接 受 组 织 的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处 理 知 识 、 技 能 的 培 训 和 演 练 , 熟 悉 突 发 公 共 卫 生事 件 的预 防 与 控 制 知 识 , 具 有 处 理 突 发 事 件 的 快 速 反 应 能 力 。3.财 力 和 物 资 保 障学 校 安 排 必 要 的 经 费 预 算 , 为
35、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的 防 治 工 作 提 供 合 理 而 充 足 的 资 金 保 障 和 物资储 备 。四 、 突 发 事 件 预 防( 一 ) 高 度 重 视 , 切 实 加 强 对 学 校 卫 生 工 作 的 领 导 和 管 理学 校 应 经 常 对 食 堂 、 教 学 环 境 与 生 活 区 环 境 进 行 自 查 , 尽 早 发 现 问 题 , 及 时 消 除 安 全 隐 患 。( 二 ) 增 加 学 校 卫 生 投 入 , 切 实 改 善 学 校 卫 生 基 础 设 施 和 条 件( 三 )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 强 化 学 校 卫 生 规 范 化 管 理1 加
36、强 学 校 生 活 饮 用 水 的 管 理 , 防 止 因 水 污 染 造 成 疾 病 传 播 。2 加 强 厕 所 卫 生 管 理 , 做 好 粪 便 的 无 害 化 处 理 , 防 止 污 染 环 境 和 水 源 。3 大 力 开 展 爱 国 卫 生 运 动 , 重 点 搞 好 教 室 卫 生 和 环 境 卫 生 , 为 学 生 提 供 一 个 安 全 卫 生 的 学习 和生 活 环 境 。4 切 实 履 行 职 责 , 做 好 计 划 免 疫 的 宣 传 工 作 , 严 格 执 行 新 生 入 学 前 预 防 接 种 证 查 验 和 登 记制 度 ,提 高 学 生 疫 苗 接 种 率 ,
37、 防 止 与 疫 苗 相 关 性 疾 病 的 发 生 或 流 行 。5 依 法 加 强 实 验 室 危 险 化 学 品 等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的 加 工 、 运 输 、 存 储 、 使 用 、 处 理 等 环 节 的管 理 ,防 止 因 管 理 失 误 引 起 突 发 事 件 。( 四 ) 加 强 健 康 教 育 , 提 高 师 生 的 防 疫 抗 病 能 力1 按 照 上 级 部 门 的 要 求 , 落 实 好 健 康 教 育 课 , 普 及 公 共 卫 生 知 识 , 引 导 学 生 树 立 良 好 的 卫生 意识 , 养 成 良 好 的 卫 生 习 惯 和 生 活 方 式 。2 结
38、 合 季 节 性 、 突 发 性 传 染 病 的 预 防 , 通 过 黑 板 报 、 宣 传 橱 窗 、 广 播 以 及 校 园 网 等 宣 传 途径 ,大 力 宣 传 、 普 及 防 治 突 发 事 件 的 相 关 知 识 , 提 高 师 生 员 工 的 公 共 卫 生 意 识 和 防 治 突 发 事 件 的能 力 。3 进 行 食 品 卫 生 知 识 和 预 防 食 物 中 毒 的 专 题 教 育 , 增 强 学 生 识 别 腐 败 变 质 食 品 、“三 无 ”产 品 、劣 质 食 品 的 能 力 , 教 育 学 生 不 买 街 头 无 照 、 无 证 商 贩 出 售 的 各 类 食 品
39、 。4 督 促 和 组 织 师 生 加 强 体 育 锻 炼 , 养 成 良 好 的 生 活 习 惯 , 提 倡 合 理 营 养 , 不 断 增 强 体 质 。10五 、 突 发 事 件 监 测 和 报 告学 校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的 内 容 包 括 : 重 大 传 染 病 疫 情 、 中 毒 事 件 ( 食 物 中 毒 及 急 性 化 学 物 品中毒 ) 、 污 染 事 故 、 免 疫 接 种 事 故 或 严 重 异 常 反 应 以 及 其 他 重 大 疑 难 和 不 明 原 因 的 健 康 危 害 事 件 。( 一 ) 突 发 事 件 监 测1 建 立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40、事 件 的 监 测 系 统 。 在 学 校 建 立 考 勤 监 测 制 度 , 指 定 专 人 对 师 生 员 工 中的 缺勤 者 进 行 逐 一 登 记 , 查 明 缺 勤 原 因 。 对 因 健 康 原 因 缺 勤 者 , 由 校 医 进 行 登 记 汇 总 并 进 行 追 踪观 察 , 分析 其 发 展 趋 势 , 必 要 时 采 取 进 一 步 的 措 施 。2 重 视 信 息 的 收 集 。 要 与 市 疾 病 预 防 与 控 制 中 心 建 立 联 系 , 收 集 本 地 及 周 围 地 区 的 公 共 卫生 事件 的 情 报 , 密 切 关 注 其 动 态 变 化 , 以 便 做
41、 好 预 防 工 作 。( 二 ) 突 发 事 件 报 告1 建 立 自 下 而 上 的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逐 级 报 告 制 度 , 并 确 保 监 测 和 预 警 系 统 的 正 常 运 行 ,及 时发 现 潜 在 隐 患 以 及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事 件 。 突 发 事 件 期 间 , 学 校 实 行 24 小 时 值 班 制 , 并 开 通 疫 情 监 控联 系 电 话 。2 严 格 执 行 学 校 重 大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报 告 程 序 。 在 传 染 病 暴 发 、 流 行 期 间 , 对 疫 情 实 行 日 报告 制度 和 零 报 告 制 度 。
42、学 校 应 严 格 按 程 序 逐 级 报 告 , 确 保 信 息 畅 通 。 出 现 集 体 性 食 物 中 毒 、 医 源性 感 染 、甲 类 传 染 病 和 乙 类 传 染 病 暴 发 及 其 他 突 发 卫 生 事 件 时 , 医 务 室 及 学 校 有 关 部 门 应 立 即 向本 校 突 发 公 共卫 生 事 件 工 作 组 报 告 , 并 以 最 快 的 通 讯 方 式 在 2 小 时 之 内 向 所 在 地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报 告 , 同 时 向 上级 教 育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报 告 。3 任 何 部 门 和 个 人 都 不 得 隐 瞒 、 缓 报 、
43、谎 报 或 者 授 意 他 人 隐 瞒 、 缓 报 、 谎 报 突 发 事 件 。4 建 立 突 发 事 件 举 报 制 度 。 任 何 部 门 和 个 人 有 权 向 学 校 报 告 突 发 事 件 隐 患 , 有 权 向 教 育 行 政主 管 部 门 举 报 有 关 部 门 不 履 行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处 理 规 定 的 职 责 的 情 况 。六 、 突 发 事 件 的 应 急 反 应根 据 全 国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的 规 定 , 突 发 事 件 的 等 级 分 为 一 般 突 发 事 件 、 重 大 突发 事 件 和 特 大 突 发 事 件 。 根
44、 据 突 发 事 件 的 不 同 级 次 分 类 , 结 合 学 校 的 特 点 , 在 必 要 时 启 动 相 应的 突 发事 件 应 急 预 案 , 作 出 应 急 反 应 。以 下 分 级 标 准 根 据 全 国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中 的 标 准 界 定 。( 一 ) 传 染 病1 一 般 突 发 事 件所 在 地 区 发 生 属 于 一 般 突 发 事 件 的 疫 情 , 启 动 第 三 级 应 急 响 应 。(1)启 动 报 告 和 零 报 告 制 度 , 学 校 实 行 24 小 时 值 班 制 度 , 加 强 系 统 内 的 疫 情 通 报 。(2)
45、学 校 作 好 进 入 应 急 状 态 的 准 备 , 落 实 各 项 防 治 措 施 。(3)学 校 内 如 尚 无 疫 情 发 生 , 可 保 持 正 常 的 学 习 、 工 作 和 生 活 秩 序 , 但 对 集 体 活 动 进 行 控 制 。(4)传 染 病 流 行 时 加 强 对 发 热 病 人 的 追 踪 管 理 ; 呼 吸 道 传 染 病 流 行 期 间 , 教 室 、 图 书 馆 、 食堂等 公 共 场 所 必 须 加 强 通 风 换 气 , 并 采 取 必 要 的 消 毒 措 施 ; 肠 道 传 染 病 流 行 期 间 , 对 厕 所 、 粪 便 、食 堂及 饮 用 水 应
46、加 强 消 毒 , 并 加 强 除 “四 害 ”工 作 。(5)严 格 执 行 出 入 校 门 管 理 制 度 。2 重 大 突 发 事 件所 在 地 区 发 生 属 于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的 疫 情 , 启 动 第 二 级 应 急 响 应 。 除 对 接 触 者 实 施 控 制 外 , 全校保 持 正 常 的 学 习 、 工 作 和 生 活 秩 序 。 在 第 三 级 疫 情 防 控 措 施 的 基 础 上 , 进 一 步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1)开 展 针 对 性 的 健 康 教 育 , 印 发 宣 传 资 料 , 在 校 园 张 贴 宣 传 标 语 、 宣 传 画 , 提 高 师 生 员 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