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十种违章违纪处罚实施细则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管理人员违章违纪造成事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务请各位管理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1.不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本人持证培训,处罚50-200元/次;2.不积极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会议,不积极传达贯彻会议或文件精神,处罚50-200元/次;3.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违章指挥作业,处罚100-300元/次;4.未按安监、环保、特设等政府职能部门检查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按期消除事故隐患,处罚100-500元/次;5.未按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检查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按期消除事故隐患,处罚50-300元/次;6.对员工发现并提出的违章作业和事故隐患不理彩、不组织整改消除,或者对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理彩、不采纳,处罚50-200元/次;7.发生事故后未及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经过和事故原因不作调查分析,或者不提出处理意见,处罚100-300元/次;8.不吸取事故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处罚100-500元/次;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