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涞源县失业保险所2017 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规定,现将涞源县失业保险所 2017 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第一部分: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一、部门职责(一)失业人员登记稽核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二)各单位失业保险基金申报基数核定、稽核工作和失业金的发放。二、机构设置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1 涞源县失业保险所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1、收入说明2017 年涞源县失业保险所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72.9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72.94 万元。2、支出说明2017 年部门支出安排预算总额 72.94
2、万元。基本支出 72.9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66.48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 6.46 万元3、与上年增减情况本年度预算收支安排 72.94 万元,较上年增加 11.3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 11.38 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11.38 万元(调资增长)。第三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涞源县失业保险所运行经费安排 6.46 万元,其中办公费 0.7 万元,邮电费 0.36 万元,电费 0.7 万元,差旅费1.4 万元,公务接待费 0.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万元。第四部分: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变化原因单位:万元项目名称 2016
3、 年度预算 2017 年度预算 增减金额 变化原因因公出国经费 0 0 0 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0 0 0 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2.2 2.5 0.3 2017 年下乡扩面任务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 0.8 0.8 0 无增减变化合计 3 3.3 0.32017 年下乡扩面任务增加我单位的三公经费与 2016年相比增加了 0.3 万元。第五部分:绩效预算信息一、总体绩效目标:(一)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缴费基数核定、稽核工作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二)各参保单位依照失业保险条例进行申报登记、稽核工作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二、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804 涞源县失业保险所绩效标准职责
4、活动 预算年度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优 良 中 差各单位失业保险基金申报基数核定、稽核工作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组织、引导各参保单位依照失业保险条例进行申报登记,负责缴费基数核定,对各个单位进行稽核,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完成上级确定的 90%以上参保率,对各单位进行稽核完成率 90%以上,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00%单位参保率95%以上,稽核完成率 90%以上,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00%100%90%及以上80%及以上80%以下第六部分: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17 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第七部分:国有资产信息情况说明涞源县失业保险所 2016 年末固定资产总金额 12.06
5、万元(详见下表)。2017 年无拟购置情况。涞源县失业保险所固定资产情况表截止时间:2016 年 12 月 31 日项 目 数量 价值(单位:万元)固定资产总额 12.061、房屋(平方米) 0 00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0 02、车辆(台、辆) 1 4.83、单价在 20 万元以上的设备 04、其他固定资产 7.26第八部分: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
6、的支出。5、“三公 ”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6、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7、公务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一般会议费和物业管理费之和。第九部分:其他需说明事项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