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合伙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伙从事“神木县浩宇超市,”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同意信守: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名称:神木县浩宇超市 经营地址:神木县东兴街南段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烟酒副食、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零售。 第四条:合伙期限暂定五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 神木县浩宇超市总投资肆佰万元(¥4000000.00元)。 2、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叁佰贰拾万元(¥3202100.00),占总投资总额的80%。 3、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捌拾万元(¥800000.00)。乙占投资总额的20%。 4、 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5、 本合伙出资甲方占投资总额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