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板桥镇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规范专职人民 调解员工作纪律和职业行为,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基层 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根据 人民调解法 以及相关文件规定,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全镇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二、考核机构镇党委政府成立专职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 责辖区内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的 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和相关业站所负 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 组织协调对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三、考核方式每月对专职调解员考核一次,考核项目与调解员补贴挂 钩,实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和“日常工作” 双考评办法。(一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考核每月 25日前,各村将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的 相关调解文书档案报司法所,经司法所按考核标准要求对案件的数量、质量、等次进行确认,填写“以案定补”登记表, 报市政法委维稳办。(二“以奖代补”的考核依据市政法委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