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监管在金融监管体系中的地位和演变 对巴塞尔新协议第三稿的解读 一、合规性监管与资本监管的关系 自中央银行产生以来,金融监管就一 直是按照合规性监管和资本约束监管两 条路径实施,但长期以来不是并重关系 1694年创立私营的英格兰银行,在 1844年被英国政府授予专属钞票发行, 从而使之成为实际上的中央银行(1946 年国有化)。在19世纪几次银行业危机 中,英格兰银行在学会了运用贴现率政 策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同时,也习惯了 运用自己的权力监管银行 1929-33年从美国金融业引发的世界经 济大萧条,美国3万多家银行倒闭近万家 。美国痛定思痛,在1933年立法授权美 国中央银行、FDIC、货币监理暑,在金 融分业经营的体制下共同监管商业银行 20世纪90年代前,各国对商业银行 的监管主要是合规性监管,出台了无数 相关监管法律,资本监管处在辅助地位 以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为代表, 国际银行业开始了对商业银行实施合规 性与资本约束并重的新监管制度 对银行资本监管重要性日益提升的直接原 因有三个,一是从70-80年代层出不穷的金 融创新,二是金融自由化(利率和汇率的放 开),三是金融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