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案 场 管 理 制 度一、考勤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实行上班与下班签到制度。早上10点整上班,下午20:00分以后下班,具体下班时间由柜台在不低于正常下班时间的范围内合理安排。2、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者,罚款10元/次;10分钟以内者,罚款20元/次;30分钟以内者,罚款30元/次;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者,罚款50元/次;60分钟以上者,算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三天的工资;一个月内早退迟到三次以上者,单另罚款100元。3、外出:工作时间不得私自外出,若外出时应先经柜台同意后,并填写外出登记表,方可外出。未经同意者外出,按照旷工处理。现场准备外出登记本,外出人员须在外出登记表上注明外出事项及外出时间和返回时间,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如在登记时间范围内没有返回者,超时15分钟内罚款10元/次,30分钟以内的罚款20元/次,半小时以上者罚款5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罚款100元。如外出时间超过1小时,按照请假累计处理,累计4小时为半天,扣除半天工资,4小时以上为一天,扣除一日工资。4、病假:(1)临时有病,需提前上班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