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交、竣工验收检测招标第二标段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JGGSJJGYSJC201709招 标 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七年九月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交、竣工验收 检测招标文件1总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第三章 评标办法 .3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5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5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交、竣工验收 检测招标文件2第一章 招标公告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交、竣工验收 检测招标文件3第一章 招标
2、公告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交、竣工验收检测第二标段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已由原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关于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市政公路管理计【2011】748号文_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检测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起于西外环高速公路TK33+112.601处,向东穿越现状塘沽盐场,止于海滨高速公路,路线全长9.5
3、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6米。路面设计荷载BZZ-100KN,桥涵设计汽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天津市滨海新区,路线全长9.5公里,项目总投资约20.87亿元。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2标段主要服务内容应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公路发2010年65号)、等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对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等检测进行试验检测,并提交交、竣工检测报告。具体服务要求具如下:1、根据发包人委托,按照相关规范规定,配备人员、设备及车辆,到施工现场被
4、检主要材料堆放地抽样、试验,或对主要构件等进行质量检测,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2、对试验检测机构提供的标准试验结果进行复验。在施工中,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对试验检测记过的检测数据和监理试验室的抽检数据,按照检验标准要求进行抽样检查,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3、试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好试验设备的保养、标定工作。4、试验检测机构按照发包人已建设试验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及时接入数据端口并保证日常检测数据及时传入发包方终端。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交、竣工验收 检测招标文件45、试验检测机构有义务对检测报告进行解释,并提供书面文件,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6、根据发包人
5、要求,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并出具相关试验检测报告。7、根据发包人要求,发布全线质量抽查月报。8、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负责对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试验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工作指导、管理和考核,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9、配合发包人,监督管理入围试验室,并提供专家服务,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2.3 计划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全线通过交、竣工验收止。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工程交
6、、竣工验收检测(含交通安全设施)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
7、2时,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或者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交、竣工验收 检测招标文件5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
8、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
9、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 81号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85号君隆广场 B1座 17层邮 编: 300457 邮 编: 300040联系人: 段海英 电 话: 022-58076065电 话: 022-66298907 传 真: 022-27122218传 真: 022-65319861 联 系 人: 张齐2017年 9月 29日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交、竣工验收 检测招标文件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交、竣工验收 检测招标文件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招标人名称: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
10、司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联系人:段海英 电话:022-66298907传真: 022-65319861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联系人:张齐电话:022-58076065传真:022-27116810项目名称 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交、竣工验收检测第2标段1.1.2建设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资金来源 自筹100%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计划服务周期 详见招标公告1.3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天津市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
11、绩要求:见附录2人员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 其他要求:见附录5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不接受 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应满足下列要求: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交、竣工验收 检测招标文件8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
12、时间:/召开地点:/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均不允许分包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无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7日9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24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投标文件形式双信封单
13、信封3.2.2 招标人是否设有最 高投标限价 否是,最高投标限价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交、竣工验收 检测招标文件9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等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16时之前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招标代理: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账 号:142001517010003042(1)如采用银行电汇形式,应从
14、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电汇凭证上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指定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以银行到帐日期为准),并将电汇凭证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如采用转账支票若采用转账支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开出的支票交至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并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3)如采用银行保函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在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交至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经核验后取得接收凭证,银行保函复印件及接收凭证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不论中标与否,保函不予退回。3.7.5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份,另加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与正本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应当使用PDF格式编制。如有固化清单,将填写完成的固化清单(EXCEL格式)与电子投标文件刻在同一张光盘中。光盘需标明投标单位全称及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