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为确保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清楚明白,我市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将惠农补贴发放由一卡一折(单)升级为两卡两折,即湖南省惠农补贴明白卡(折)和湖南省扶贫补贴明白卡(折),两者统称惠农补贴“一卡通” 。其中,惠 农补贴明白卡(折)升级完善后由农村商业银行发放,专门用于发放普惠制的惠农补贴;扶贫补贴明白卡(折)由农村商业银行增发,专门用于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补贴。一、明晰工作职责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是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简称“各乡镇” ,下同)财政部门、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农村商业银行应切实增强做好惠
2、农补贴“ 一卡通 ”发放的 责任意识,明确工作 职责,严格操作规程,规范发放行为,健全监管机制,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及时、安全、高效。具体工作职责如下:(一)市级业务主管部门l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及所属乡镇站所主要负责核实并提供部门补贴对象基础信息,录入、汇总、审核、修改补贴发放数据。2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准确的发放基础数据,确保补贴对2象和发放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发现并反馈的基础数据和发放错误数据,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好数据修正。3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软件数据接口对接工作,将部门接口落实到位。4按照规定的形式、内容、时限做好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开公示,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发放管理
3、台账。5市扶贫办在目前 13 类 207 项惠农补贴中界定扶贫补贴项目,并确定是否纳入扶贫明白卡发放;及时函告市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并根据政策调整适时更新;市扶贫办负责组织采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基本信息,并组织乡镇在惠农补贴发放软件系统中完成贫困户基本信息录入、修改和审核等工作;对市级业务部门首次纳入湖南省扶贫补贴明白卡(折)发放的扶贫补贴项目进行审核把关;组织对扶贫补贴发放失败的基础数据进行修改更正。(二)农村商业银行1负责落实财银数据联网全省覆盖,按照规定的代发银行代码和补贴项目代码进行有序发放。2负责代理发放工作的安全运行,确保各项惠农补贴及时准确地发放到农户惠农补贴“一卡通” 账户 。3
4、负责将补贴发放情况反馈数据及时返回给市级财政部门,并提供发放明细清单,如资金发放失败需及时将资金退回资金3来源单位。4负责将一卡一折(单)升级为两卡两折,即湖南省惠农补贴明白卡(折)和湖南省扶贫补贴明白卡(折)。5在惠农补贴“一卡通 ”存折上准确打印惠 农补贴资金项目摘要和金额,摘要由两个字扩展为四个字。6免费对每笔补贴资金发放业务提供短信通知。7严格执行身份证激活机制,对首次申办或挂失重新申办惠农补贴“ 一卡通” 账户 的农户,必须本人持二代身份 证原件到营业网点修改初始密码后才能激活,其他人不得代办。(三)财政部门市财政局负责惠农补贴“一卡通” 发放的 综合协调工作;对业务主管部门录入报送
5、的补贴发放数据进行程序性复核,并下达补贴资金指标;除村干部工资外,财政部门任何工作人员在湖南省惠农补贴“ 一卡通 ”安全数据交换平台中(以下 简称“安全数据交换平台” )不再保留 对补贴发放数据进 行录入和修改的权限。补贴发放相关工作应由两人以上进行审核把关。l市财政局(1)信息中心:负责安全数据交换平台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市级业务主管 部 门 工 作 人 员 操 作 使 用 安 全 数 据 交 换 平 台的 业 务 咨 询 、指 导 和 培 训 。(2)业务科室:负责与相关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衔接补贴发放4工作,对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录入报送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汇总数据、明细数据与申报数据是否一致
6、进行程序性复核,并下达补贴资金指标;将审核存在错误的数据及时返回到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修改更正;负责将补贴打卡发放信息及时反馈给市级业务主 管 部 门 ;会 同 市 级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对 相 关 的 补 贴 发 放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3)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惠农补贴“一卡通” 发放的综合协调工作;对业务科室报送的补贴数据汇总表进行程序性复核;负责将发放失败的信息反馈给业务科室;与农村商业银行进行工作协调、数据传送。2乡镇财政所负责本乡镇普惠制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对象基础信息的录入、修改、变更工作。监督业务主管站所对惠农补贴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对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项目、公开公
7、示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规范工作流程各乡镇财政所、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农村商业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对惠农补贴资金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将补贴乡镇居民的财政资金都纳入惠农补贴“一卡通” 发放。(一)基础数据管理5新增或变更普惠制补贴发放对象基础信息时,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村组或社区证明到户口所在地乡镇业务主管站所和财政所填写惠农补贴基础信息登记表或变更表,乡镇业务主管站所和财政所先后审核后录入安全数据交换平台。扶贫补贴发放对象应与在市扶贫建档档案中的人员对象一致,首次纳入安全数据交换平台的扶贫对象的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录(导)入市扶贫办组织实施
8、,纳入后的扶贫补贴发放对象基础信息的修改由各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向市扶贫办申请,市扶贫办审核无误后再行修改。(二)补贴发放方案制定市财政局业务科室收到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指标文件后,及时告知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并通知各乡镇。(三)补贴数据采集及公示l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部署,组织本乡镇业务主管站所完成补贴数据的采集,数据采集前先由财政所提供安全数据交换平台中的补贴发放对象的基础数据以及采集表格格式(附件 1)交业务主管站所,补贴数据采集后,业务主管站所分村(社区)打印,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不少于七个工作日。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乡
9、镇业务主管站所将采集的补贴数6据报乡镇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将纸质数据、电子档数据、公开公示佐证材料报送相关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四)补贴数据审核l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确认,并将惠农补贴资金数据录入(导入)到安全数据交换平台,向市级财政部门业务科室提供公开公示佐证材料,并报送补贴发放汇总情况,申请资金支付。如属于应纳入扶贫补贴明白卡(折)发放的,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还应同时将补贴资金汇总情况报市扶贫办。2市财政局业务科室收到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呈报的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汇总表(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和补贴资金申请(附件 2)后,在规定时间内对惠
10、农补贴资金种类、标准、金额等内容进行程序性复核,核对无误后将指标下达到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实行专户管理则将指标下达到专户),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将资金直接支付到代发银行的惠农补贴代发过渡户(实行专户管理的则直接将资金拨付到过渡户)。如补贴数据有误,则由业务科室返回市级业务主管部门重新修改。(五)补贴资金发放l市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局收到业务科室报送的补贴发放7汇总情况和补贴资金发放通知(附件 3)后,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程序性复核,向代发金融机构发送补贴发放指令。2代发金融机构收到市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局的补贴资金发放指令并核对确认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支付的补贴资金到账无误 后 ,通
11、过 安 全 数 据 交 换 平 台 将 补 贴 资 金 发 放 到 补 贴 对 象 账 户 上 。3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在资金发放后将惠农补贴资金名称、来源、标准、金额、项目安排等情况报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减负办备案(扶贫补贴资金还应报市扶贫办)。(六)补贴资金退回重新发放1对因发放信息有误造成补贴资金发放失败的,市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局将失败信息反馈给各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再将信息反馈给市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时发放失败的资金原途径退回市直业务主管部门(直接支付的指标冲红字处理,实有资金的退回资金来源账户)。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乡镇业务主管站所完成发放信息的修改更正工作,属于扶贫补贴资金
12、发放对象基础数据错误的应通知市扶贫办修改更正基础数据,再按上述程序重新申请发放。2因农户个人原因当年无法更正纠错的信息,乡镇业务主管站所应上报相关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动态管理,定期清册梳理,将从补贴代发过渡户退回的指标结转下年,待数据更正后及时报送市级财政部门发放。83. 对于在 2017 年 9 月 1 日以前发放失败的补贴资金由各财政所转至代管资金专户,各乡镇财政所应与各乡镇业务站所、各村(社区)一起将补贴发放信息进行清理更正,并直接从代管资金专户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补贴对象的补贴存折上,并具名发放补贴的年度和项目名称。更正发放完毕后要将补贴发放情况报市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13、和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三、严格公开公示 各乡镇财政所、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湘财乡2010 5 号)、 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的相关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确定责任主体,督促落实惠农补贴资金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加强对补助性惠农补贴资金的监管。一是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各乡镇必须在补贴发放前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惠农补贴资金的名称、政策依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数量及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内容,公开公示的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二是通过惠农补贴资金语音查询系统公开。惠农补贴资金语音查询系统设置了补贴政策查询、补贴信息查询、意见与投诉等
14、功能,农户可通过拨打语音查询电话输入身份证号码或银行账号,查询个人补贴发放情况,各乡镇应广泛宣传和指导农户正确使用,使惠农补贴发放更加透明。三是通过补贴查询触摸屏自助服务终端公开。各乡镇应配备好补贴查询触摸屏自助服务终端,确保农户通过二代身份证或“一卡通” 账号在触摸屏上 查询个人补贴9发放情况或打印查询数据。四、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财政所、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将惠农补贴发放情况列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惠农补贴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补贴资金追踪问效制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一)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各乡镇财政所要建立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内控机制,加强与乡镇业务站所的衔接,同时,
15、注重发挥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一是要做好惠农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采取发放资料、广播村村通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强农惠农政策宣传,让群众及时了解惠农政策,落实农民对惠农资金使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要做好惠农补贴资金信访工作,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登记情况、积极跟踪落实;同时,各乡镇要对近年来涉及惠农补贴的信访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尚未处理的信访案件要逐一提出解决方案,尽快办结,对已经处理的信访案件要逐一跟踪落实情况,让群众理解认可。惠农补贴工作将纳入市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和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的年度抽巡查内容,抽查巡查反映的问题将作为案件线索上报市纪
16、委。(二)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各乡镇财政所要加强惠农补贴资金的日常性监督,会同乡镇业务站所,进一步加大对本地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监10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市财政局和相关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三)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五个严禁 ”和“四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即:严禁以各种理由扣押农民个人“一卡通” 卡折; 严禁改变补贴资金的使用方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严禁用补贴资金抵扣农民应交的各项费用;严禁滞留资金,拖延补贴兑现的时间。不准虚报冒领;不准暗箱操作;不准降低标准;不准以“一事一议” 或公益性事业等名义坐支补贴资金。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惠农补贴“ 一卡通” 发放政策 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照法律程序移交司法机关。五加强组织领导(一)确保部门职责到位各乡镇(街道)、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农村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部门主体责任,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细则。(二)确保数据准确及时1扶贫补贴(1)数据采集:各乡镇扶贫补贴发放对象基础数据的采集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