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系从事商品砼生产的企业,为保障生产的商品砼及时安全的运送到施工工地,甲方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决定将所甲方生产的商品砼运输承包给乙方。为了规范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内容: 甲方将自身生产的商品砼运输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方式: 1、在合同期内,甲方所生产的商品砼交由乙方负责运输,乙方自行提供混凝土搅拌车进行运输,车为: 2、核载运量为10立方米的车,每车每月保底运量按1000立方米计量,核载运量12立方米的车,每车每月保底运量按1100立方米计量。 四、运输价格及结算依据: 1、核载运量为10立方米车、12立方米车的运费单价按 元/立方米计算,以上计价单价含油费,10公里 元/立方米计算,15公里 元/立方米计算,则超过15公里以外运费,按每公里每方增加2元计价。 2、若运输过程中,乙方车辆需由甲方提供运输所需0#柴油,则甲方按目前0#柴油 元/升与乙方按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