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亨颐学院三好学生等各类荣誉、奖学金评比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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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亨颐学院学生荣誉称号、经亨颐奖学金、外设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 (2016 年 3 月)第一条 依据校三好学生等荣誉及奖学金评选办法及经亨颐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评选对象符合相关奖项评选基础条件的经亨颐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第三条 适用奖项该办法适用于国家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亚思优秀学生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REACH 励志奖学金、福慧奖学金、励学奖学金、孝廉奖学金等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第四条 评选方式1.评选方式为计分制,总分为 100 分,共分为思想品德、学业、科研竞赛、社会工作和实践、公益、文体、现场答辩等七项内容。2.思想品德等每个单项满分为 100

2、分,依据不同的奖项要求在总分占比不同(如下表所示),其中现场答辩项目占比为 20%。经亨颐学院学生荣誉称号、经亨颐奖学金、外设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2第五条 评选流程第六条 评分细则思想品德、学业、科研竞赛、社会工作和实践、公益、文体、现场答辩等七项内容评分细则。序号奖项思想品德学业科研竞赛社会工作和实践公益 文体现场答辩1 国家奖学金 10% 20% 20% 20% 5% 5% 20%2 经亨颐奖学金 10% 20% 20% 20% 5% 5% 20%3 亚思优秀学生奖学金 10% 20% 20% 20% 5% 5% 20%4 叶圣陶奖学金 10% 20% 20% 20% 5% 5% 20%

3、5 REACH 励志奖学金(道德风尚) 30% 20% 0 10% 20% 0 20%6 REACH 励志奖学金(创新创业) 10% 10% 40% 10% 10% 0 20%7 福慧达利奖学金 10% 20% 15% 15% 15% 5% 20%8 福慧美国“赵氏廷芳”奖学金 10% 20% 15% 15% 15% 5% 20%9 励学奖学金 10% 30% 15% 10% 10% 5% 20%10 孝廉奖学金(道德风尚) 30% 20% 0 10% 20% 0 20%11 孝廉奖学金(师范技能) 10% 20% 35% 10% 5% 0 20%12 孝廉奖学金(科研创新) 10% 10%

4、40% 10% 10% 0 20%13 三好学生 20% 15% 15% 15% 10% 5% 20%14 优秀学生干部 10% 20% 0 40% 5% 5% 20%个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学生会学生发展中心:资格审核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名单;接受申诉学工办:拟定初选名单经亨颐学院学生荣誉称号、经亨颐奖学金、外设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3一、思想品德 (合计 100 分)内容 测评对象 等级 分数 备注优秀 100良好 80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合格 60由学生党组织、学生党建工作中心联合考评优秀 100良好 80思政表现(50%) 其他同学合格 60由班级测评小组考评内容 等级 分数 备注优

5、秀 100组织评价(30%)良好 80由班级测评小组或其他学生组织考评。对是否可参评相应奖项进行投票,依据得票数评定等级。得票 2/3 及以上为优秀,1/2-2/3 为良好,1/2 以下不得分。内容 等级 分数 备注省级及以上 90市级 70校级 50文明班级、五四团支部等班团集体荣誉(10%)院级 30省级及以上 90市级 70文明寝室、特色寝室等寝室集体荣誉(10%)校级 50班长、团支书、寝室长等负责人可在所获荣誉相应得分基础上加10 分。经亨颐学院学生荣誉称号、经亨颐奖学金、外设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4院级 30二、学业(合计 100 分)内容 等级 分数4.5,5.0 1004.0,

6、4.5) 903.9,4.0) 803.8,3.9) 703.7,3.8) 603.6,3.7) 50平均学分绩点(50%)3.5,3.6) 40内容 排名 分数专业班级前 15% 100专业班级前 20% 90专业班级前 30% 80专业班级前 40% 70平均学分绩点排名(50%)专业班级前 50% 60经亨颐学院学生荣誉称号、经亨颐奖学金、外设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5三、科研竞赛(合计 100 分)内容 等级 得分 备注国家及以上最高奖 100省级最高奖项 80市级最高奖项 60校级最高奖项 40学科竞赛(40%)院级最高奖项 201.多人项目按照排名顺序,按原分数的一定比例加分。2 人

7、合作者分数比例为6:4,三人及其以上排名前三的合作者分数比例为 5:3:2。第四及以后的合作者按得分的 20%加分。2.获奖结果为名次的,前 3 名参照一等奖,4-6 名参照二等奖,7-8 名参照三等奖。3.最高奖项为相应级别最高分,奖项递减则分数递减 1 分,基础分 1 分。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ISTP(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SHP(人文社会科学会议录索引)、AHCI (艺术与文科引文索引)等检索或者一级核心学术期刊及以上期刊、杂志100二级核心学术期刊、国外学术期刊(外文版) 80一般学术期刊、国内有刊号的学术会议论文集、各类学术期刊

8、增刊60省级及全国性报刊 60市级报刊 40校级报刊 20论文(40%)院级报刊 101.多人项目按照排名顺序,按原分数的一定比例加分。二人合作者分数比例为6:4,三人及其以上排名前三的合作者分数比例为 5:3:2。第四及以后的合作者按得分的 20%加分。2.报刊发表文章文字应不少于 1500 字。3.院级期刊上有发表任务而发表的论文无资格列入其中。发明专利 50专利(10%) 外观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 50国家级以上科研立项 80科研立项(10% 省级科研立项 601.多人项目按照排名顺序,按原分数的一定比例加分。二人合作者分数比例为6:4,三人及其以上排名前三的合作者分经亨颐学院学生

9、荣誉称号、经亨颐奖学金、外设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6市级科研立项 40)校级科研立项 20院级科研立项 10数比例为 5:3:2。第四及以后的合作者按得分的 20%加分。2.项目负责人相应得分加 10 分。3.立项结果获奖的相应得分加 20 分。四、社会工作和实践 (合计 100 分)内容 担任职务或级别 分数 备注团委、学生会、新闻中心等校院学生组织负责人。 100班长、团支书;校院级学生组织部长;校院运动队队长;礼仪队、辩论队、主持队队长;党支部委员等。80社会工作(60%)其他班委;校院学生组织干事等。 60可累加;其他社会工作可参照相应级别计算得分。内容 立项级别 分数 备注市级及以上

10、 90校级 70团体社会实践(40%)院级 50项目负责人或荣获表彰的可在相应得分基础上加10 分。五、公益(合计 100 分)内容 时数 分数 备注75 ,+ 10060,75) 9045,60) 8030,45) 70志愿服务时数15,30) 60不足 15 小时的,依次递减,不足 5 小时的此项为 0 分。经亨颐学院学生荣誉称号、经亨颐奖学金、外设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7六、文体(合计 100 分)内容 分值 分数 备注95,100 10090,95) 9085,90) 8080,85) 70体育课成绩75,80) 60不足 75 分的,依次递减,不足 60 分的此项为 0 分。95,1

11、00 10090,95) 9085,90) 80体质体能(50%)(大一、大二得分依据体育课成绩和体测分数,大三、大四依据体测分数) 体测分数80,85) 70不足 80 分的,依次递减,不足 60 分的,此项为 0分。内容 等级 分数 备注省级及以上最高奖 100市级最高奖 80校级最高奖 60文体比赛获奖(50%)院级最高奖 40获得相应级别奖项最高奖获得相应分数,名次递减一等的,分数递减 20 分,基础分 20 分。七、现场答辩(合计 100 分)1.答辩评审小组(57 人)由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2.申请人就所申请奖项或荣誉称号,进行 5 分钟陈述并现场回答评委提问。第

12、七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经亨颐学院奖经亨颐学院学生荣誉称号、经亨颐奖学金、外设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8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经亨颐学院学生荣誉称号、经亨颐奖学金、外设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9附件:杭州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杭师大2011147 号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了国家奖学金。为了加强对国家奖学金的管理,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 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教200790 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

13、16 号)、 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浙财教字2007174 号)和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浙学助201016 号) 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 奖励对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的管理1.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2. 校校学工部、学生处负责组织国家奖学金的宣传、评审、报送、表彰等工作;校计划财务处负责按浙江省教育厅审批方案给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发放奖学

14、金。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申请国家奖学金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 )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遵守校纪校规, 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 ) 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五 ) 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年级经亨颐学院学生荣誉称号、经亨颐奖学金、外设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10(或班级)前 10%。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 10%,但达到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 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

15、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或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2.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 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 (或金奖)

16、及以上奖励。4.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5.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6. 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7. 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第四条 奖励标准及发放形式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8000 元,学校计划财务处一次性将奖学金打入学生银行卡。第五条 名额分配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划拨给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按照学院学生人数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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