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行政管理和监督宏观经济管理【概况】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属北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增挂北海市物价局和北海市粮食局牌子。市发展改革委是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进行总量平衡、结构调整、价格调控以及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和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2013 年,市发展改革委内设 24 个科室。全委年末实有职工 66 人(其中发展改革委 38 人,物价局 20 人,粮食局 8 人) 。其中高级职称 1 人,中级职称 29 人,初级职称 17 人。下属事业单位 5 个、企业 4 个。2013 年,市发展改革委落实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
2、,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735 亿元、增长 13.3%;财政收入 113.6 亿元、增长 13.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685.9 亿元、增长 23.5%;外贸进出口总额 26.98 亿美元,增长 29.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67 亿元,增长 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407 元、增长 10.4%;农民人均纯收入 8239 元、增长 14%;城镇登记失业率 3.15%;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控制在 2%。【计划、规划的编制实施】编制完成关于北海市 2012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1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并通过市
3、十四届人大会四次会议审议。积极做好年度计划实施工作,拟订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指标任务分解方案报市政府审定下发,按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计划执行情况。认真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加强与市有关部门联系,密切跟踪经济运行态势,及时完成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参考。牵头开展了北海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全面评估规划纲要实施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进一步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投资管理与项目监管】围绕年初确定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积极做好分解和落实工作,完善与各责任单位协调机制,坚持采取“四定”办法强力推进项目建设,促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4、较快增长。2013 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674.91 亿元,增长 23.8%。牵头编制市本级“四定”重点项目 290 个并大力推进,年度共完成投资 137.7 亿元,其中实现新开工项目 55 个、竣工项目 51 个。认真做好投资项目稽查工作,配合国家发改委、自治区发改委开展对北海市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等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稽查工作,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协调出口加工区 B 区基础设施、园博园基础设施、银滩大道路灯绿化、北师大北海附中等重点项目通过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审核发布招标公告。严格审核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申请,共办理资金申请71 笔,涉及资金 11.3 亿元。此外,市发
5、改委着力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审批速度,联合规划、国土、环保等职能部门起草了北海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立项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 并成功试运行。【资金筹措】紧扣中央和自治区投资的方向和重点,继续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年内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治区资金 4.88 亿元。会同市财政局,落实地方债券 3.7 亿元。继续稳步推进 BT 项目,年内全市实施BT 项目 41 个,利用社会资金 108 亿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 年,北海市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安排,进一步健全新农合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医改工作取得成
6、效。医保体系建设加快健全,年内全市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 46.68 万人,参保率 99.34%;全市新农合参合人数 115.7 万人,参合率 99.32%,为历年最高;将 24 种疾病纳入农村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实际补偿比例为 70%,最高补偿限额达到 15 万元;在银海区推行村卫生室“一元钱看病”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全市公办 343 个行政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年内合浦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红十字会医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主要
7、内容是以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销售为核心,实施“一减二调一投” (“一减”是减少药品费用, “二调”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合作医疗政策, “一投”是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 。各试点公立医院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后,住院及门急诊人次持续上升、人次均费用逐渐下降,医院业务收入和医保补偿比例明显提高,逐步打破以往的“以药补医”的医院运行机制。【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节能方面,全市能源消费总量 517.43 万吨标准煤,比 2012 年增长 9.44%;单位 GDP 能耗为 0.79 吨标准煤/ 万元(目标值为 0.794
8、吨标准煤/ 万元) ,同比下降 3.31%,超额完成了 2013 年度计划万元 GDP 能耗比上年下降 3.1%的节能目标任务。减排方面,年内完成减排工程 36 项,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 2300 吨、氨氮减排 84 吨。(陈国伟 丁俊)国有资产管理【投融资平台建设】北海市国资委协调督促四大投、融资平台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四定”工作目标,协助解决有关抵押和融资难等问题。2013 年,四大平台企业共完成项目融资 25.56 亿元,完成投资 12.66 亿元。推进绩效考核,规范投、融资企业负责人管理。在认真细化投、融资企业负责人考核细则的基础上,经广泛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后,市国资委与市城投公司、旅
9、游集团和路港公司签订 2013 年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实施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通过调整公司董事会、向公司委派监事会主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督促开展项目审计,加强子公司设立审批等措施,为平台及监管企业加快发展,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持,平台企业经营收入稳步提高、土地收储和项目建设工作进展顺利。2013 年,旅游集团实现经营收入 4150 万元,城投公司实现经营收入 1429 万元,路港公司实现经营收入 850 万元,银投公司实现经营收入 8000 万元。【国有企业改制】2013 年,组建北海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对市自来水公司、市红坎污水处理厂进行清产核资、资
10、产评估、企业改制及资产划转。完成北海市外贸总公司等 6 家市直国有企业的改制暨职工安置收尾工作,解决了涉及企业职工医保和安置补偿等遗留问题。按照“四定”工作进度,指导市永业经济发展公司、市房产物业管理总公司完成职工安置方案制定、安置费用审核及组织召开职代会等工作。【国有资产监管营运】2013 年,全市参加企业财务快报、国有资产统计报表、预(决)算报表汇编的国有企业共 80 户。通过对报表的汇总、审核、分析,可对企业运营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动态监测。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合规核定市银投公司两宗土地的评估价格;通过完善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所持有的北海国发 1935 万股国家股国有股权的管理工作。积极维护
11、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安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注销了工商银行合浦县支行的担保基金专户,经市财政局批准,将专户余额转入农业银行北海分行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专户,专项用于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市场管理服务】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快分配制度改革等措施,农贸市场经营收入稳步提高。2013 年全年实现市场经营收入 3687 万元,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 115%。推进新市场建设,列入 2013 年“四定”重点项目的兴海、沙湾、南京路三道市场完成规划选址、项目备案、环评、建设方案审定、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其中沙湾市场已开工建设;铁山港区滨江市场已建成并开业经营,南乐市场按进度完成第一层主
12、体工程。老城区市场改造项目完成招商、设计等相关工作。(刘福聚 何运才)劳动就业管理【就业专项活动】2013 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 、民营企业招聘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招聘周等专项系列活动。从 5 月份起每月 10 日举办特定行业、特定工种专场招聘会,此外还举办 6 场大型人才招聘会、7 场大型毕业生专场双选会。组织各园区缺工企业赴贵港、都安等地参加“春风行动”招聘会,还到贵州省、湖南省等劳动力富足地区为北海市企业和当地就业机构、劳务机构牵线搭桥,建立劳务合作机制,使异地委托招工更有保障,为异地富余人力资源流入北海市创造条件。在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召开数
13、百名返乡农民工代表参加的 12 场返乡农民工座谈会,引导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继续做好“三支一扶”毕业生的招募和相关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2013 年招募 42 名“三支一扶”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和发挥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利用网站上公布招聘活动信息、企业用工信息、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创业项目推介、合法权益维护等服务,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免费进场求职、免费入场招聘、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介绍、免费职业指导、免费政策咨询等多项服务,让城乡劳动者、用工单位、职业培训学校通过网络直接沟通,达成培训就业的愿望。按照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的要求,将原有各类
14、业务应用系统与广西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实现统一业务应用平台。对市公共就业数据中心(机房)和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不断完善市、县(区) 、乡镇(街道) 、社区(行政村)四级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联网覆盖率达到 100%。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先后在市工业园区、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等建立了 7 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共接纳见习毕业生 124 人。2013 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 32262 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1.25%;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 3109 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1.04%;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1271 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127.10%;农
15、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 16130 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00.81%;城镇登记失业率 3.15%,低于目标控制数 0.85%。【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2013 年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 28446 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113.8%。其中在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3898 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194.9%;下岗失业人员职业培训 4258 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106.5%;农村劳动转移培训 15091 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100.6%。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北海市微型企业创业培训管理的通知 ,建立健全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和创业项目库,为北海市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
16、良好的基础,2013 年先后组织 556 名微型企业主进行创业培训,提高北海市微型企业的存活率。【职业技能鉴定】2013 年共组织定点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 7957 名考生进行日常鉴定,其中初级 5223 名,中级 1593 名,高级 1141 名;共计发放证书的考生 6674 名,其中初级 4455 名,中级 1224 名,高级 995名。【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管理。指导开展“春暖行动”,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有效提高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截至 2013 年年底,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 98.5%。对全市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进行全
17、面摸底调查,了解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等基本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台账。指导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制度,开展集体合同审核、审批特殊工时、工资集体协商等工作。发布了 2013 年北海市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劳动人事争议】建立和完善仲裁管理制度,制定了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职仲裁员管理办法和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 。大力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实体化建设和效能建设。不断提高仲裁案件调处水平,全市受理案件 665 件,已结案 654 件,结案率 98.34%。【劳动保障监察】全市共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
18、位 1428 个,受理案件200 起,结案 197 起,结案率为 98.5%;为 2274 名劳动者追发工资1853.68 万元,参与处理 38 起突发事件,涉及劳动者 1653 人,督促用人单位与 3382 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为 523 名劳动者参保缴费,涉及金额 184 万元。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职业中介机构 14 家,用人单位 89 家,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 3 家。【社会保险征缴】全市养老保险参保 19.26 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4%;征收保险费 89615 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105.4%。失业保险参保
19、11.63 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116.3%;征收 6581 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143.1%。医疗保险(含居保)参保 46.59 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101.3%;征收 42860 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9.7%;工伤保险参保 10.42 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117.1%;征收 1717 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102.2%。生育保险参保 9.51 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100.1%;征收 1553 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9.5%。【社保制度建设】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制度。2013 年,会同市财政局草拟了北海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级政府责任
20、分担暂行办法 。实施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由原来的市、县分级统筹管理调整为市级统筹、分级管理,提高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水平和医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探索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制度。起草北海市国家机关和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社保政策落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涉及企业退休人员 5.8 万余人,人均月增加养老金 186 元。从 2013 年 1 月起,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原来每人每月 55 元提高到75 元。稳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 240 元提高到 280 元。职工医保
21、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 80%、85%和 90%统一调整为 90%,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 90%、92.5%和 95%统一调整为95%,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普遍达到 70%以上,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 20.5 万元和11.2 万元,分别达到全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 6 倍。【社保基金监管联网管理】实施社保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基金网络监督预警功能,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实时监控,加快推进非现场监督工作,实现社保基金监管方式的巨大转变、实现社保
22、基金监管能力的明显提升、实现社保基金监管质量的有效提高,彻底改变基金监督工作被动应付的局面。进一步推进“阳光社保”工程。规范、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行为,实现对社会保险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全过程监督,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提高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绩效,促进社会保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王炫)物价管理【概况】北海市物价局为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牌单位,干部职工22 人,内设价格综合科、商品价格管理科(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收费和医药价格管理科、价格监测科、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下属事业单位北海市价格认证中心。2013 年,市物价局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加
23、强价格调控,稳妥推进价格改革,注重强化价格监管,保持北海市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价格调控】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分解下达 2013 年各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控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 2013 年重点工作“四定”任务要求,市物价局牵头制定稳定全市物价工作方案,明确价格调控成员单位的价格调控责任,发展生产,保障供给,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根据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调查统计,2013 年北海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累计上涨 2%,比自治区总水平低 0.2 个百分点,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 4%的目标任务。【价格管理】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配合自治区推进水、电、油、气等资源性产
24、品价格改革,落实居民阶梯电价、成品油价格政策,控制瓶装液化气最高零售价格。加强涉农价格管理。确定 20122013 年糖料蔗收购价格水平和挂钩联动系数。加强旅游价格管理。配合自治区物价局做好涠洲岛火山公园门票价格调整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北海市涠洲岛火山国家地质公园门票价格问题的批复规定,涠洲岛火山国家地质公园(包括鳄鱼山、地质博物馆、标志碑广场、天主教堂、石螺口、五彩滩和滴水丹屏景区)门票价格将由 90 元/人次调整至 115 元/ 人次,新调整的门票价格从 2014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加强交通运价管理。核准了北海运德公司等 3 家客运公司公路客运票价,针对北海市出租汽
25、车更新开展运价调研。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全年按照规定核准 65 个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广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市物价局会同市住建部门出台北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从 2013 年 12 月 25 日起执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征收标准。从 2013 年 12 月 1 日起,将市红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标准由 0.9 元/ 立方米调整为 1 元/立方米。做好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工作。一是按计划完成生猪、糖料蔗、木薯、蔬菜等农产品成本调查和农民种植意向等专项调查任务,督促全市各制糖企业做好制糖成本审核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同农本调查户联系,规范农产品成本调查工
26、作;三是完成合浦经济适用住房等成本监审工作。【收费和医药价格管理】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清费减负政策。全年取消和免征 36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北海市社会负担 1600 多万元;对涉及进出口环节的电子政务平台收费、口岸建设和查验收费、港口码头收费进行清理,取消海关部门收取的 ATA 单证册调整费和货物行李物品保管费。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会同教育部门明确北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项目及标准,调整公办小学学前教育收费,核定 6 家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开展清理整顿越权批价批费行为工作。对近年来审批的收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清理纠正 9 项不符合规定审批的收费。
27、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收费标准。加强公墓收费管理。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从低核定北海市百姓公益墓园经营性公墓收费标准。规范北海市金融守押服务收费行为。通过协调金融守押公司和银行机构,制定出台北海市金融守押服务价格,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继续做好收费年审工作。完成了 2012 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年审工作,验审收费总额 4.3 亿元。加强药品价格的监管。监督落实各项医药服务价格政策,调研医改政策执行情况。研究起草北海市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保管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北海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28、参考南宁、柳州、桂林等地收费标准水平,经充分征求社会意见,研究起草了北海市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小型汽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审定。【价格监测】根据自治区要求,按周、旬、月,完成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粮食价格、主要畜禽产品及饲料价格、工业生产资料价格等数据采集上报。加强与统计调查部门会商,对价格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编写北海价格监测 。定期将集贸市场主要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动态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市政府微博发布。【价格监督检查】2013 年全市物价部门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24 起(一般价格违法案件 23 起,明码标价违法案件 1 起) ,受理价格举报 212起, (咨询办结 143 起,举报办
29、结 69 起) 。共查处价格违法金额 81.3 万元,经济制裁总金额 115.5 万元(退还用户金额 48.4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 65.2 万元,罚款 1.9 万元) ,上缴财政金额 67.1 万元。加强重大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积极开展市场价格检查,维护节日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开展专项价格检查。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教育收费、旅游价格、木材生产和运输环节收费、涉企收费等专项价格检查。快速处置价格异动事件。针对 2013 年 1 月 12 日发生的“北海市汽车美容行业串通涨价”价格异动事件,迅速启动应急反应机制,对 18家
30、涉嫌串通涨价的洗车店进行检查并责令限期整改,有效平息价格异动事件。开展提高旅客满意度联合执法检查。根据市政府开展提高游客满意度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加大检查力度,强化与旅游、工商、公安、交通、质监、水产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通过推进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使旅游市场价格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积极受理价格举报。健全价格举报值班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和评价价格举报工作的标准,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继续抓好新建商品房价外收取水电开户费清退工作。全年清退金额145.76 万元,其中合浦县清退 100 多万元。【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市物价局全年协助市政府征收入库价格调节基金 487 万元。当年安排市本级价格调节基金 93.17 万元对 2012 年实行限价销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进行价格补贴,为市政府调控、稳定物价提供保障。【价格认证】北海市价格认证中心系北海市物价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同时接受当事人委托,对诉讼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2013 年,全市完成价格鉴证业务 987 宗,价格鉴证金额 1.06 亿元。其中包括北海市鉴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