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事故的处理方法 赵慧峰 教授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 2003年 4月 27日,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确定了我国工伤事故保险责任处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方法。 这是自 1951年发布、 1953年修正劳动保险条例以来第一次作出的具体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的行政法规。 一、工伤保险条例在保护职工权利方面的重大发展 确立保护职工权利的基本宗旨 确定工伤认定的基本标准 确定劳动能力鉴定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制定明确的工伤保险待遇 专门规定违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二、工伤事故的概念和性质 (一)工伤事故的概念 工伤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或由于劳动条件、作业环境所致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
2、和职业病。 二、工伤事故的概念和性质 (二)工伤事故的法律特征 1工伤事故是发生在各类企业(包括私人雇工)中的事故 2工 伤 事故是各 类 企 业 、个体工商 户 雇用的 职工遭受人身 伤 亡的事故 3工 伤 事故是 职 工在 执 行工作 职责 中 发 生的事故 4工 伤 事故是在企 业 与受害 职 工之 间产 生 权 利义务 关系的法律事 实 (二)工伤事故的法律特征 1工伤事故是发生在各类企业(包括私人雇工)中的事故工伤事故存在于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准确的概念应当是用人单位。换言之,只要雇用职工为自己提供劳务,与自己有劳动关系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都属于本条例 “ 用
3、人单位 ” ,都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不属于企业的那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究竟是不是属于企业的范围,回答应当是否定的,但是,这些单位的职工也应受到相应的保护。(二)工伤事故的法律特征 2工伤事故是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雇用的职工遭受人身伤亡的事故工伤事故指的是职工即劳动者的人身伤亡事故,而不是财产遭受损害的事故。这里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企业在实行承包经营期间与承包人聘用的职工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 ;职工在承包企业的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伤害应属工伤。 案例 1 临时工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小张没有工作,
4、但对电力非常在行。某服装厂的电工正好休病假,临时需要一个电工维修厂里的电路,小张上班了。一天小张工作时,由于梯子滑,一不小心掉下来,跌进了染衣服的燃料桶里,化学药剂造成小张的皮肤发生肿烂。服装厂领导在给小张一笔抚恤金后就再也不给钱了。小张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事故的法律特征 3工伤事故是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发生的事故各类企业的职工都是民事主体,都享有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这些权利在任何场合都有遭受伤害的可能性。工伤事故只限于企业职工在工作中因工致伤致死的范围,其他时间和场合发生的事故,即使是侵害了职工的上述权利,也不在工伤事故范围之中。(二)工伤事故的法律特征 4工伤事故是在企业与受害职工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工伤事故一经发生,就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相应的法律上的后果,构成一种损害赔偿的权利义务关系。按照条例规定,工伤事故的救济办法是按照保险的形式进行,这其实是将用人单位的责任转嫁给工伤保险机构。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交纳保险费,职工遭受工伤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由保险机构向工伤职工提供劳动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