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篇一:不服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起诉状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 原告:徐小姐 被告:石有限公司 请求法院对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劳仲案(2014)718号裁决书的第一项、第三项的错误裁决进行纠正,依法判定被告承担支付和赔偿义务。 诉讼请求: 一、确认被告扣留劳动合同违法,判令被告支付一个月(2014年6月22日至2014年7月21日)的二倍工资13,元; 二、判令被告支付2014年7月22日至劳动合同恢复履行之日的工资及该工资25%的赔偿金(暂预估4个月计元)、补缴五险一金; 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4年4月21日,原告接到被告发出的录用为管理部经理的通知,月工资为12,元,年终奖按月计,每满一个月付月工资1/12。2014年5月22日,原告正式入职。入职当日,原告在被告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但被告把劳动合同文本扣留。经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才于201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