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温泉度假村委托管理合同第一章 总则一、本合同于2007年 月 日在 签定。合同双方为: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乙方:月丫泉国际度假管理专业团队(以下简称管理公司)二、为了做强做大温泉旅游事业,提高温泉度假村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之在市场上增强竞争力,吸引更多的客人,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业主”同意聘请“管理公司”全权经营和管理临沂阳都温泉度假村(以下简称度假村),并签定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第二章 定义一、营业总收入:度假村通过出售温泉门票、提供SPA等保健服务、经营餐饮、客房、康体、娱乐和商品等产生的收入。二、经营利润:即营业收入总额扣除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税金、管理费用、及加减营业外收支后的利润。(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投资性质的费用摊销及更新基金、开办费摊消、董事会业务费、还本付息、度假村财产保险、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非经营所需的审计和律师费、土地占用税费、业主方所得税